日前,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备受关注的环保“土十条”正式出台。
针对日益突出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3个“十条”的编制工作。其中,“大气十条”、“水十条”分别于2013年、2015年发布实施。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土十条”中,从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建立问责机制等十个方面,形成从土壤环境调查到预防、污染、修复,再到监管体系的行动计划。
“土十条”提出的防治目标包括,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针对企业在防治土壤污染的责任方面,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说,企业责任包括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监测;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随着“土十条”的发布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土壤修复产业链将逐步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形成一批专业化的土壤修复企业。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土壤污染防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玉锁告诉记者,针对大气、水和土壤三大环境介质,我国已经制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至今还没有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因此,加快制订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刻不容缓。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生态部(土壤环境保护中心)主任王夏晖也表示,目前我国针对土壤污染状况的“家底”仍不清楚,尽管我国已经开展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耕地地球化学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等。但调查的精度尚难满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亟待进一步开展更高精度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查明土壤污染的具体分布及其环境风险等,为有效管控受污染土壤风险、实现安全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推进土壤与大气、水污染协同防控,才能从整体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系统施治”。王夏晖告诉记者,污染物借助大气沉降、水的流动进入土壤环境,可造成土壤污染;反之,土壤受到污染后,也会成为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的污染来源。
为了统筹协调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还表示目前正在筹建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上述环保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据初步考虑,拟成立由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组成的土壤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