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对我省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进行了修订,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了《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
这次发布实施的定额作为制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等涉及用水的区域和行业发展规划,用水总量、效率、纳污控制指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入河排污口论证和审批,编制年度用水计划,实施用(节)水评估,收取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资源费(水费)等工作的依据
近日,省水利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对我省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进行了修订,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了《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
这次发布实施的定额作为制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等涉及用水的区域和行业发展规划,用水总量、效率、纳污控制指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入河排污口论证和审批,编制年度用水计划,实施用(节)水评估,收取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资源费(水费)等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