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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宝直流等10项典型电网工程投资成效监管报告

   2015-05-20 国家能源局 2600
核心提示: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德宝直流等10项典型电网工程投资成效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面分析了10项典型电网工程从投产至2013年底的投资成效情况。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德宝直流等10项典型电网工程投资成效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面分析了10项典型电网工程从投产至2013年底的投资成效情况。

《报告》指出,10项工程造价控制均未出现超概算现象,多数工程运行实效符合预期、环保措施执行到位,但个别工程存在突破核准投资、利用率偏低、输电能力受限、未严格履行环评手续等问题。

5项工程决算较概算节余超10%,2项工程决算超过核准投资

据《报告》,此次专项监管涉及的10项电网工程造价控制未出现超概算现象。

受工程建设过程中设备材料价格回落等因素影响,±500千伏葛沪直流综合改造工程、内蒙古临河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西宁-格尔木电气化铁路供电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山西左权电厂送出工程、±500千伏德宝直流工程决算投资较批准概算投资节余皆超过10%。

然而,通过专项监管发现,有2项工程决算投资超过核准投资。一是±500千伏海南联网I回工程决算比核准投资增加93%,主要原因是海底电缆购置费以及后续保护费用增加。二是鄂赣第三回500千伏联络线工程决算比核准投资增加3%。主要原因是为满足2008年抗冰灾差异化改造要求增加了投资。对此问题,《报告》建议,建立工程造价分析动态调整机制,提高造价控制水平。

《报告》还提及,随着国内高压直流工程增多,国内设备制造商积累了高压设备制造经验,研发能力和设计水平普遍提高。±500千伏葛沪直流综合改造工程、±500千伏德宝直流工程的主要设备国产化比例大幅提高,为工程建设节约了投资,降低了工程造价水平。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报告》披露了个别工程取得核准文件后调整工程规模,未及时上报核准部门的问题。

例如,西宁-格尔木电气化铁路供电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在取得政府部门核准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国网青海公司调整了项目规模,但未以书面形式报告核准部门。

对此,《报告》指出,电网企业应严格落实核准文件,避免项目未核先建、批建不一情况发生,确保能源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2项工程存在输电能力受限、利用率偏低问题

据《报告》,从工程投产至2013年底的输电能力和年输电量来看,10项工程中7项达到设计预期。

具体包括:±500千伏葛沪直流综合改造工程、山西左权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金安桥水电站送出工程、内蒙古临河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西宁-格尔木电气化铁路供电330千伏输变电工程、鄂赣第三回500千伏联络线工程、德宏-博尚-玉溪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另外,《报告》分析指出,±500千伏德宝直流工程年输电量和利用小时数总体上达到设计预期,但华中送西北电量偏少,输电能力未达到设计预期。

《报告》还指出,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千伏交流示范工程及扩建工程(2011年12月16日正式投入运行)最大输电能力可达设计预期,但工程利用小时数偏低。

据悉,2012、2013年实际调度运行最大输电功率为500万千瓦,输电量分别为133.11、123.34亿千瓦时,年利用小时数分别为2662、2467小时,工程利用小时数较低。

此外,海南联网Ⅰ回工程因其主要意义为提高电网运行的安全可靠性,不宜从输电能力和输电量角度评价其运行实效。

《报告》同时剖析了影响电网运行实效的几个重要因素:

一是区内电网存在瓶颈,部分跨区联网工程功能未能充分发挥。据《报告》,±500千伏德宝直流工程夏季华中送西北输送能力最大为150万千瓦,低于设计预期(300万千瓦),主要原因便是西北电网内部存在330千伏输电断面过载。

二是受枯水期水量制约,部分水电配套送出工程利用率偏低。例如±500千伏葛沪直流综合改造工程,其2012年、2013年工程年利用小时数为2985、2186小时,虽已满足将三峡地下电站所发电力送往华东电网消纳的设计预期,但工程利用率偏低。

三是电厂与送出工程投产时序协调,可避免电厂“窝电”或送出线路利用率低,有利于保障电厂及送出工程高利用率。

建议建立合理的电价调整机制

《报告》分析指出,按实际输电量和预计年输电量测算,跨省区联网和电厂送出工程中多数工程电价低于国家批复电价。

以±500千伏德宝直流工程为例。该工程执行两部制电价,国家批复价格以前,按照报备的价格水平执行,容量电价81.38元/千瓦•年,电量电价27.12元/千千瓦时;自2012年2月15日起,按照国家批复价格执行,容量电价70.64元/千瓦•年,电量电价31元/千千瓦时。

该工程总投资47.69亿元,按照工程实际输电量和未来预计年输电量测算电价,预计工程未来年输电量130亿千瓦时,容量电价按照国家批复价格计算,测得工程单位电量分摊电价为28.66元/千千瓦时,低于国家批复电价。

同时,部分工程仍存在测算电价高于国家批复电价的情况。如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千伏交流示范工程国家批复电量电价44.7元/千千瓦时,而测算分摊电价为53.16元/千千瓦时,高于国家的批复电价。

《报告》建议,建立合理的电价调整机制,对国家批复输电价格的跨区工程,要加强工程成本和收入的定期监管,适时对批复价格进行动态调整;对送出工程和网架加强工程,要定期梳理产业链上下游价格、缓解价格矛盾;对联网备用工程,要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建立合理分摊费用的投资回收机制。

建议合理归集单项输变电工程运维费用

《报告》指出,目前部分电网企业对输电工程采取属地化为主的运维管理方式,供电企业同时承担着不同电压等级工程的运维工作,厘清单项输变电工程的实际运维成本难度较大。

对此,《报告》认为,电网运维成本的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电网企业应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梳理项目运行成本,合理归集运维费用,为成本分析和效益测算提供依据。

项目环评与工程设计衔接有待加强

据悉,10项电网工程在设计、施工、建设等方面均采取了有效措施,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大多数工程生态环境、电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等指标满足现行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达到设计预期。

但《报告》分析指出,目前,个别工程可研深度不够,环评措施的预见性和准确性较差,导致工程竣工后环保验收不达标。与此同时,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环评相关政策,部分工程未取得环评部门验收合格意见投入正式运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待加强。

例如,青海西宁-格尔木电气化铁路供电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后没有及时组织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对此问题,《报告》指出,需加强电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工程设计的衔接,在电网项目初设及施工图阶段引入环评措施复核机制,若与可研阶段有较大差异,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与环保部门沟通,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以避免工程竣工后环保验收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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