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成效甚微,“限塑令”自颁布以来屡受诟病。有人说,“限塑令”执行效果并不明显,只是一纸空文而已;也有人说,“限塑令”已经沦为了“卖塑令”。随着电商、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的发展,塑料垃圾污染日益严重,“限塑令”又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根据《法制日报》消息,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表示,当前迫切需要在制度上完善细化“限塑令”,在实践层面上增强其执行力、强制力。不同的环境污染问题,需要制定对应的政策法规,十年前发布的“限塑令”效果逐步弱化,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
事实上,调整“限塑令”并非偶然,在2018全国两会召开之前相关部门已经释放出信号。2017年11月,就如何治理电子商务、快递业等新兴领域过度包装问题,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表示,将及时调整相关的政策,准备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调整“限塑令”,研究制定在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率先限制一系列不可降解塑料包装使用的相关实施方案,并且督促地方,特别是城市加大落实的力度。
与此同时,国家邮政局等10部门也联合发文,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提出到2020年,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提高到50%。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也透露过,正在研究制定防治塑料垃圾污染的政策文件,按照“限制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对不同生产、生活、消费等情形中使用的塑料制品,分领域、分品类提出政策措施。
而后,在2018年年初的地方两会上,有代表也将目标聚焦到塑料垃圾污染上,建议扩大塑料袋有偿使用的适用范围,提出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尽快通过地方法规,推行更加严格的“限塑令”。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平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限塑令”着眼于末端治理,忽视了经济杠杆效应,难以激起公众参与热情,必须在这方面做出改进。
以上种种都意味着,“限塑令”将迎来加码落实的新时期,而如何调整升级、与新发展理念接轨也成了业内要深思的问题。
专家认为,改变“限塑令”目前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尴尬,要切实做到加码落实,亟需相关部门出台细则,明确监管者、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有专家表示,实现绿色发展方式,不仅需要加强宣传,改变公众消费习惯,消除监管难点,实现减量化,更需提升塑料袋的“绿色含量”。
坚持源头治理,规范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利用技术手段合理处理塑料污染;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或可对有偿使用的塑料袋进行征税……未来的“限塑令”,应当建立起一个从塑料袋生产、销售到回收的完整生态链,而不仅仅是在消费端加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