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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获政策支持

2016-01-25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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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在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将推广电厂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国家给予财税、

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在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将推广电厂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国家给予财税、融资支持,并提出到2020年将燃煤电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从现有的脱硫脱硝扩展到废气、废水、固废等领域。

治理服务范围扩大

意见提出,燃煤电厂第三方治理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是特许经营模式。燃煤电厂按约定价格,以合同形式特许给环境服务公司,由专业化的环境服务公司承担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并完成合同规定的污染治理任务。

二是委托运营模式。燃煤电厂按约定的价格,以合同形式委托专业化的环境服务公司承担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并完成合同规定的污染治理任务。

意见明确,到2020年,燃煤电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由现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领域全面扩大至废气、废水、固废等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社会资本更加活跃,资本规模进一步扩大;第三方治理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环境服务公司技术水平能力不断提高,形成一批能力强、综合信用好的龙头环保企业。

燃煤电厂宜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境服务公司。同时,通过价格、财税、融资、奖励等政策支持相关政策的落实,包括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制定出台地方环保热价政策;给予第三方治理项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依据项目及合同给予实施第三方的环境服务公司优惠;鼓励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环境服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对实施第三方治理,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的燃煤电厂,在领跑者、机组竞赛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市场将大幅扩容

燃煤电厂第三方治理试点始于2007年,目前商业模式清晰、运营效果较佳。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国内脱硫、脱硝特许经营规模分别达到9700万千瓦、3300万千瓦;截至2015年,全国火电机组达到9.8亿千瓦,当年火电发电量约4.2万亿千瓦时。

目前,清新环境、中电远达、龙净环保等多家上市公司已开展第三方治理业务。若该政策全面执行,则将推动电厂大气治理潜在市场空间的大幅扩容。据广发证券研报测算,对应年运营收入合计近1000亿元,潜在运营市场年净利润超100亿元。

去年12月,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补贴政策出台。此次电厂第三方治理意见的出台,是推动燃煤电厂大气治理的又一强力举措,特别是以电厂为中心的脱硫脱硝除尘、超洁净排放改造是大气治理的核心战场。

广发证券分析师认为,进入2016年,超洁净改造、特许经营模式推广将共同推升电厂治理的潜在市场空间,特别是考虑到未来废水零排放、固废等处置需求和后期相关排污权、碳排放交易的庞大市场,电厂治污市场空间大、景气度高且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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