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建设智慧城市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发展要求等。
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务实推进;因地制宜,科学有序;市场为主,协同创新;可管可控,确保安全。
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发展要求:一是科学制定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加强顶层设计,从城市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建设方案。推动构建普惠化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全面设防、一体运作、精确定位、有效管控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促进宜居化生活环境建设。建立环境信息智能分析系统、预警应急系统和环境质量管理公共服务系统。建立现代化产业发展体系。加快建设智能化基础设施。
二是切实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共享力度。加快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与更新,建立促进信息共享的跨部门协调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大力推动政府部门将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
三是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业态。加快重点领域物联网应用,促进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和能源利用智能化。促进云计算和大数据健康发展,鼓励电子政务系统向云计算模式迁移。推动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创新服务模式,为城市居民提供方便、实用的新型服务。
四是着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能力建设。严格全流程网络安全管理,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加强要害信息设施和信息资源安全防护,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行业和企业自律,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强化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
五是完善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监督体系,推行智慧城市重点工程项目风险和效益评估机制。城市人民政府要健全智慧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监督听证制度和问责机制。完善投融资机制,要建立规范的投融资机制,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募集资金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