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了解到,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近期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继国务院出台水十条之后,宁夏根据自身情况出台的实施意见,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宁夏水污染防治或者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行动指南,全面向水污染宣战。
《方案》指出,宁夏在2017年前,完成全区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
今年起地级市公开水质信息
《方案》明确首先确保饮用水安全,并公开水质信息。五个地级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同时,定期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供水水质检测。
2017年银川消除城市黑臭水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排水沟城市段等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五个地级市城市建成区于2017年年底前实现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水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银川市于2017年年底前消除城市段黑臭水体。
2016年,取缔“九小”企业
同时,《方案》中对控制工业污染做出要求,取缔“九小”企业,2016年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电镀、农药、马铃薯淀粉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或生产项目。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实施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含马铃薯淀粉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年年底前,全区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抗生素、维生素)和制革行业力争完成或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划定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
农牧业方面,《方案》划定禁止和限制养殖区,在沙湖、阅海、艾依河等重点河湖划定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积极推广绿色人工配合饲料,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
目标
到2020年
1.黄河流域宁夏段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3.3%以上(包括黄河、泾河、葫芦河、渝河、清水河及湖泊、水库等15个断面)。
2.五个地级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以内,五个地级城市的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2.7%。
3.全区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6.7%左右。
到2030年
1.黄河流域宁夏段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80%以上。2.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