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前10个月,广东全省检查排污企业29.1万家次,环境违法罚没金额总计4.29亿元,查处的违法项目数量占全国总量的1/3,其中全省共实施按日计罚案件24宗,并按此最高开出232.5万元的天价罚单。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让环保部门有了“铁齿钢牙”。比如,对于经查叫停但拒不执行的环境违法行为,给予按日计罚,环保部门还拥有了查封、扣押违法排污设备的行政强制权。
“铁齿钢牙”之下,查出了一大批环境违法案件,表明广东环保部门严格执法,履行了职责。特别是,珠三角多个城市,2015年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排行中,名列前茅。这显然与严格的监管与执法密切相关。
但也要注意到,广东被查处的环境违法项目,占到全国总量的1/3,说明新《环保法》实施之前,省内一些地方的环境违法项目,达到了堪称密集的程度,相关地方、行业的利益冲动由此可想而知。一旦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有所弱化,相关违法现象就可能反弹。换言之,珠三角城市的青山绿水,仍然脆弱,要保持下去乃至变得更好,就需要环保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继续努力。
还要看到,广东开出的最高金额的天价罚单,为232.5万元。相信这个罚单可以震慑很多企业,但如果相同的环境违法,出现在一些建设规模更大的项目,当事企业的财力更强,环保部门会否进一步提高罚款金额,会否出现“投鼠忌器”式的疑虑,罚款金额能否“吓”住大企业,还有待观察。
10个月就查处了环境违法建设项目10575个,这必然会使得一些项目被裁撤,部分企业必须经过整改才能复产。问题是,相对粗放的生产与建设确实能让相关企业单位保持景气发展,又能保留和创造就业岗位,而如果严格依照新《环保法》,就会造成利润减少,那么就不能排除一些地方会给环境执法制造障碍的可能性。环保部门能否顶住压力,冲破这样的障碍和阻力,也是值得普遍关切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