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政策看不明白。电力供应过剩迹象明显,为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调燃煤电价。刨除自备电厂、地方电力公司辖下的煤电厂,政府定价范围内燃煤电厂年发电量3万亿度,电价下调发电企业让利1000亿元。
发改委出台的具体电价下调方案显示,发电企业让利的1000亿元。并不是都给了企业,而是定向给了工商业用电。工商业用电是各地诸多用电类别中的一种。即在3万亿度电力中,工商业只是一部分。这个比例没有得到权威数字,不敢乱说。但这显然不包括高耗能产业用电,因为这些产业适用惩罚性电价,属于受限制之列。一般工商业用电只是3万亿度的一部分,也只是1000亿中的一定比例。
看了一下省电网一般工商电价降价表,山西降价幅度最高,超过6分,陕西和河南超过5分,其它省份在4分以下。
全国发电企业让利的1000亿元,部分让利给工商业之外,可再生能源附加相比之前提高4厘,可以理解为从1000亿让利中部分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幅度则是每度提高4厘,征收标准达到1.9分/度。
征收范围限于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其他用电。按照前11月的数据,第一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占全社会用电量15%,其余用电85%。按照全面用电量5.5万亿计算,可再生能源附加将增收近190亿。
不过可再生能源附加很难做到足额征收,财政部公开的数据显示,201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决算数为491.38亿元,基本上征收范围在总电量的70%多。按照这种折扣,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增收还要缩水。
当然,发电企业让利的1000亿中,除去这些支出、给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的加征幅度、支持超低排放。剩余的将落入电网企业口袋,不过这一比例很难简单测算。支持超低排放的电价政策已经发布,这一次则没有体现。
调价通知还提出,“利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部分降价空间,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在淘汰煤炭、钢铁行业落后产能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下发。”
但是这个专项资金的幅度,制度安排并不明晰。只能等待具体管理办法出台后才能看清。
对于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征收标准提高的幅度,颇有些不同看法。可再生能源业内认为,应该提高更高幅度,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但也有声音认为,电力过剩明显,电力市场化改革当前,应该设计更为市场化的方式为新能源发展筹措资金,比如环境税、碳税,碳交易等。
结果造成,调价下各方利益其实没有得到平衡,只是满足了下调电价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