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石化和化学工业能源资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2012年全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4.73亿吨标准煤,约占全国工业能耗总量的18%;2011年全行业化学需氧量58.1万吨,排放废水43.9亿吨、二氧化硫231.1万吨、氨氮11.5万吨、氮氧化物98.3万吨,均位居工业行业前列。行业技术装备工艺水平参差不齐,企业间节能、清洁生产、综合利用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差距较大,部分企业单位产品能耗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节能环保水平离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行业可持续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同时,意见还制定了到2017年底,石化和化学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比2012年下降18%,重点产品单位综合能耗持续下降,全行业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减少8%、8%、10%和1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废水实现全部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3%以上,新增石化和化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等一系列行业节能减排目标。并随着意见一同下发了2013-2017年石化和化学工业重点耗能产品单位综合能耗下降目标以及重点研发和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