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汾市紧紧抓住汾西、大宁和吉县3个县被确定为国家光伏扶贫首批试点县的重大机遇,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和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把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有效举措之一,采取试点先行,由点到面,逐步推开的办法,在全市全面铺开了光伏扶贫工程。截至目前,临汾市共规划实施了两个类型的光伏电站:一是针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施了145个村级光伏电站,其中目前有8个村实现并网发电,累计发电46.7万度,有89个村开工建设,其余村级电站正在积极推进;二是针对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实施了9个由企业承建的10兆瓦以上小型地面电站,目前承建企业已确定,项目选址、申报备案等工作已完成,预计年底可并网发电,全市光伏扶贫工程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
全面做好规划。临汾市把发展光伏产业与促进农民增收、产业转型、光农、光林、光畜发展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了《全市光伏扶贫总体规划(2015-2020)》,实现光伏产业高效发展。即:到2020年,光伏电站建设总规模达到2000兆瓦,其中,村级电站建设达到500兆瓦,使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人均达到1千瓦,到2020年实现同步达小康;与光农、光林、光畜发展相结合,小型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达到1500兆瓦,使全市大约4.5万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按全市农业人口的1.5%计算)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达到小康生活标准。同时,各县(市、区)也因地制宜编制了光伏扶贫发展规划,为光伏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光伏扶贫要实现大规模推广,主要瓶颈还是资金问题。目前,临汾市10兆瓦光伏地面电站项目主要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村级100千瓦以上光伏电站项目主要由政府出资建设,同时,临汾市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光伏扶贫工作,对100千瓦以上村级光伏电站项目,除财政资金扶持外,鼓励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捐资或捐赠设备等方式,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资金问题;对10兆瓦以上地面电站项目,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市内外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充分撬动社会资金用于扶贫工程。
强化项目管理。为确保光伏扶贫工作顺利开展,临汾市专门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发改、扶贫、财政、农委、电力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光伏扶贫项目推进领导组。领导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推进全市光伏扶贫工作。同时,临汾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意见》《精准扶贫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光伏扶贫工程试点项目建设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和工程建设。临汾市加强项目收益资金管理工作,对村级电站,临汾市设计光伏扶贫项目收益除偿还建设资金外,剩余部分收益,60%用于资助贫困对象,40%建立“专项扶贫基金”,用于项目村贫困人口和产业项目的扶持;对10兆瓦以上电站,临汾市按照每个贫困县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数量,每10兆瓦电站每年由投资运行企业缴纳100万元的专项扶贫资金至县扶贫专户,县扶贫部门统计造册需要扶持的贫困人口,由财政专户直接拨付至农户银行卡中,确保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