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青海省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重点,加强需水管理,管控资源消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水保障。2014年全省用水总量26.3亿立方米,较2010年用水量32亿立方米减少了6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7.1立方米,较2010年下降48.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70,较2010年提高了0.07左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3.8%。西宁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被国家命名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省政府出台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与之配套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有偿使用等制度全面落实。特别是省人大颁布实施的《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使水资源管理纳入法治轨道。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先后制定、修编了青海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青海湖流域、三江源区、湟水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等一批规划,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水资源规划体系,为水管理制度落实提供了技术支持。
三是严格指标约束。建立了覆盖省、市(州)、县三级行政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并纳入各市(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以水管理红线倒逼用水结构的优化,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对超出红线指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四是推进节水改造。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明确各行业节水要求。通过灌区节水改造、规模化高效节水等措施,农业年均节水近1亿立方米。选择西宁特钢等三家企业创建全国节水型企业,加大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水循环利用,单位产品水消耗降低5%左右。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发挥价格调节作用,推广生活节水器具,积极推进节水型机关、皇家线上官网(中国)有限公司、社区和居民小区建设。西宁市、格尔木市突出节流补源,在再生水利用方面迈出实质步伐。
五是深化改革创新。实施了柴达木盆地格尔木河、巴音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开展了盘道水库农业用水向甘河工业园区工业用水权置换试点。完成了互助县、贵德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推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社会节水、惜水、护水的氛围正在形成。
六是注重科技支撑。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水资源数字化智能管理。重点实施了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了对176个重点取用水户的实时监控,45处重要水功能区全覆盖监测,100多处入河排污口的监督性监测,保障了水管理控制指标可监测、可评价、可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