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是生态文明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首先要树立和落实正确的理念,统一思想,引领行动。
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空间均衡的理念,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自然资源资产的公有性质,坚持城乡环境治理体系统一,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坚持主动作为和国际合作相结合,坚持鼓励试点先行和整体协调推进相结合。
会议强调,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搭好基础性框架,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
覆盖全面、科学规范、管理严格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
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更多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
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务必从改革发展全局高度,深刻认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提高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消息称中央层面涉及生态环保领域机构将调整
有环保系统人士近日透露,我国涉及生态环保领域的机构调整将在本届政府任内启动,最快今年内会有动作。
“世界上最尴尬的部门”
多名环保领域专家建议,将所有治理污染的职能集中于环保部门,将环保部门的其他职责剥离,同时收归涉及生态资源环境的职能到某一部门。
“我听说世界上有四大尴尬部门,中国的环保部就是其中之一。”据媒体报道,2013年7月9日,周生贤在人民大会堂作报告时,曾如此调侃环保部的尴尬。在我国环保系统现行的机构设置中“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的现象确实十分突出。
“由于职能交叉,造成执法主体和监测力量分散,环保领域多头执法问题突出。”周生贤曾在人民日报刊发署名文章说。
另一方面,环保部门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有环保系统官员对南都记者说,虽然中央三令五申要求重视环保,但是到了地方,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有冲突时,很多地方一把手还是会选择牺牲环保,为经济发展让路。
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柳钦说,面对一些审批部门在环境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强势时,环保部往往无计可施,而在可能发生的恶性污染事件前,环保部也很难提前介入。造成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监管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编制紧张、经费不足、专业素质较低。
环保部门进行机构调整改革的研究至少已有十几年时间,而且这项工作一直由环保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在进行,与大多部门单纯的“人事司”不同,该司涉及行政体制的工作很大部分与机构调整“大部制”有关。
2008年,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6年多过去,环境污染在中国越来越受到公众关注,2013年的“大部制”中,环保系统普遍期待,环保的大部制改革能纳入方案,不过最终没有纳入。
有学者分析认为,环保大部制改革暂时搁浅的主要原因是复杂多变、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让管理机制有了新的挑战,此外,其中还存在着部门之间力量的博弈。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就《决定》向全会作说明时指出,“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三中全会后不久,环保部即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按照环保部的改革思路,最终将建立起“从再生产全过程着手,形成从山顶到海洋、从天上到地下的所有污染物严格监管制度和一体化污染防治管理模式”。
环保部机构改革的几种观点
既然改革需要双管齐下,生态环保管理体制要作出调整,到底应该怎么改?是将所有涉及环境资源的职能都收归到环保部,还是放弃与环保无关的全部职能?
自两年前那轮“大部制”改革开始,关于环保部到底该扩权还是放权的讨论就从未停息。
一种说法是,环保部长周生贤在讲话时大篇幅谈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因此有可能让环保部扩权,将国土部、林业局、水利部、海洋局等相关部门中与生态和环保相关的职能合并进来,成立环境资源部;还有一种讨论认为,应将各部门涉及生态资源的职能上收到一起,成立生态(自然)资源委员会;也有消息称,应该成立“大环保部”和“大农业部”。甚至有外媒曾经报道称,国土部可能被撤销。一些消息很快被否定,国土部相关人士称“国土部被撤销”纯属空穴来风。
“大环保部”会怎么改?
凤凰财经关于大部制改造的构想:大环保部共涉及国土部、发改委、农业部、海洋局、水利部、林业局等六个部委局。
1、国土部的矿产开发管理司、地质环境司、耕地保护司、土地利用管理司划入大环保部。
2、发改委的气候司、环资司划入大环保部。
3、农业部的渔业司、农垦局划入大环保部。
4、海洋局海洋环保司划入大环保部。
5、水利部的水土保护司划入大环保部。
6、林业局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司、造林绿化管理司、森林资源管理司划入大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