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省城镇化建设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 “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新型城镇化,无疑绿色建筑将成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所在。 陕西省将通过建立完善行政管理机制,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建以及西安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小城镇建设;制定公布陕西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绿色小城镇建设评价标准。指导西咸新区、安康市等,建设国家和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区。在重点县城、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推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全面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法规建设 为了完善绿色建筑法规体系,陕西省今年计划按期完成立法计划确定的《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并提出绿色建筑、建筑产业化等立法建议。全面推动《陕西省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陕西省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陕西省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三个标准的实施。制订出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强化规范管理。 同时,陕西省还将大力推动建筑节能材料产业化,推进建筑节能项目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建筑节能工作体系,为建设美丽陕西作出更多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