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监测探头拔出、人为干扰采样装置、将监测导线接入办公室随意篡改数据……环保部近日首次披露了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这7起监测数据造假事件的11名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近年来,公众的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环境监测网络逐步完善,一些违法排污已“习惯成自然”的污染大户,日子越来越难过。因此,一些企业为了逃脱法律的惩处,转而开始在监测数据上动脑筋,企图以伪造、篡改数据来蒙混过关。环保部首次通报7家企业在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一方面,以往的执法通报主要着眼于违法排污的数量结果,而此次通报则是以伪造、篡改数据的行为过程为重点打击对象;另一方面,今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专门强调了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一次通报中提到的按日计罚、责任人被拘等新的处罚手段,说明新环保法已向这些行为“亮剑”。
环境数据造假所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于国家而言,监测数据不准确,不仅会影响工业生产等方面的决策科学性,还会让前期投入巨大的监测网络形成浪费和空转。据悉,2014年中央和地方仅在大气监测体系就投资4.36亿元。如果从企业端口中读取的数据就是伪造的,整个网络的分析调控就成了空中楼阁;于公众而言,监测数据造假损害了公民知情权:工厂里的烟囱冒出浓烟,监测却显示没有排污;河面早已成了“牛奶河”“酱油河”,数据却显示排放达标……并不是我们的眼睛和鼻子出了问题,而是监测装置遭到了人为篡改。
应该说,新环保法实施以后,为打击伪造、篡改监测数据构筑了更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但由于监控样本分布在全国各地,数量又极大,要完全消灭监控数据造假,恐怕仍然任重道远。从监测采样到分析样本,再到形成数据、网络传输,任何一个环节有纰漏,都会成为造假者试图钻空子的关口。只有把好监测过程的每一关,才能采集到真实数据,形成可靠的分析报告。
首先,应提升监控网络的智能化技术水平,从技术上不留篡改漏洞。比如山东省就针对监控设备硬件、软件两方面10多种造假方式,研发了在线监控设备动态管控系统,切断了主要软件造假途径。换句话说,管理部门对监测网络是否运行正常,又加设了一道监测网络。发现数据异常后,能给环保部门现场查验提供很多线索。其次,执法部门还应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企业千方百计修改数据,往往就是笃定被执法部门抓住的几率不高。而不按规定进行污染物处理,又能给企业降低相当一部分成本。“低风险、高回报”是不少企业铤而走险的源动力。执法部门加大现场巡查、实地走访的力度,辅以按日计罚、惩罚性罚款等手段。当造假风险大幅提升,大多数企业自然会老老实实进行污染处理。反之,若长期被造假企业蒙在鼓里,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某种程度上应视为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失职。
再次,如今很多环境监测都由第三方机构实施,相当于企业自掏腰包请人来监督自己,从情理上第三方机构可能更要顾忌“金主”的面子,对伪造、篡改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此,一方面可加大财政资金对企业监测终端的扶持力度,另一方面不妨规定第三方机构也对伪造行为负有连带责任。一旦查实第三方机构纵容、指导企业数据造假的,可取消该机构的从业资格以加大震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