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河北省衡水市环保局获悉,该市明确了今年环境污染治理资金重点投放给发展防治污染的项目。该市环保局将联合财政局,结合环境污染治理实际需求和项目轻重缓急,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负责,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据了解,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将重点支持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技术和工艺符合环境保护及其他清洁生产要求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主要用于跨流域、跨地区的污染治理及清洁生产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对生产乳粉用标准化奶牛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予以重点支持。
该市还明确规定,环境污染治理资金专项专用,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日常办公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发放等方面。对于存在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或擅自改变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标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的,将核减、停拨或收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