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朱先生近日向江宁区消协反映:自己购买了一辆国际品牌和中国厂家合资生产的卡车,但开了不到一年,车子空调突然无法工作。他找到该车厂家指定的特约维修点进行检测,对方却认为这是他人为原因造成的,虽然车子还在“三包”期内,但车主仍需承担千余元的维修费用。
朱先生说,自己的车子是2013年4月12日购买的。这车是国际知名的汽车厂商戴姆勒公司和国内的福田汽车公司合资成立的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按理说生产的车子质量应该有保障。可是车子到手才开了不到一年,今年4月,朱先生突然发现车内的空调无法正常工作,不制冷了。朱先生将车子开至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的厂家指定特约维修点进行检修。经对方工作人员检查,是空调压缩机坏了,需要重新更换一台原配新压缩机,费用在1千元左右。
朱先生认为,自己的车子尚在“三包”期内,车辆维修手册上清楚地标明压缩机保修期为1年,现在车辆出现问题,理应由特约维修点负责为车子更换新压缩机,这笔费用不应由自己来承担。而特约维修点则认为原配压缩机是因驾驶员在出车或驾驶途中没有仔细检查,导致发动机旁边一颗螺丝脱落,将原配压缩机外壳击穿,所以属于人为损坏,而非压缩机本身质量所造成的,所以朱先生必须自掏腰包承担更换压缩机的费用。
双方无法谈妥,朱先生向江宁区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江宁消协派出汤山分会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经查,朱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发动机、变速器等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而制动、转向、悬架、前后桥、压缩机、车身等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责任要求。”所以,特约维修点要求朱先生自掏腰包的说法不成立,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特约维修点表示,会将朱先生的情况向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公司总部进行反映,争取免费为朱先生更换一台原厂同型号的压缩机。截至记者昨日发稿前,朱先生向消协打来电话表示:目前福田戴姆勒汽车公司北京总部已同意了他的要求,特约维修点也已免费帮他将空调压缩机安装到位。对此处理方案,朱先生表示满意。
扬子晚报记者 焦哲
(原标题:“三包”期内新车空调突然不制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