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昌江黎族自治县将于6月18日举行城镇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听证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规定,2016年底前,县城、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费原则上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立方米,非居民不低于1.2元/立方米。目前,昌江现行收费标准为居民用户:0.60元/立方米,其他用户:0.90元/立方米。计划调整收费标准居民用户:0.85元/立方米,其他用户:1.20元/立方米。
据介绍,昌江此次计划调整城镇污水处理费价格涉及区域包括,太坡、海钢、中心、水头、南石、保梅六个组团和昌化镇镇区以及棋子湾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昌江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昌江污水处理总成本约为780万元,按调整后的方案,可征收750万元,可以减小县政府的财政压力,促进污水处理事业良性发展。听证会参会人员将由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人大、政协代表组成。若听证会通过,今年7月1日起,昌江将实施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