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物价局发布公告,将于近期召开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讨论改革计价方式,确定各阶梯终端水价等内容。届时将邀请23名听证人员参与,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公开征集9名城区消费者
本次参与听证会共设23人,包括消费者11名、经营者3名(由市水务集团推荐)、听证项目利益相关方参加人3人(由市物价局委托市住建局推荐2名物业企业工作人员,市环保局推荐1名污水处理企业工作人员)、专家学者2名、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参加4人(市政府办、水利局、环保局、消费者协会各1名,由市物价局发函邀请)。
值得一提的是,在11名消费者中,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分别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其他消费者参加人将在咸阳市城区范围内公开征集。
有意参加者可于2015年10月20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咸阳市消费者协会(地址:世纪大道中段市工商局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33669130)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市消费者协会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公开征集5名旁听人员
在消费者参加人的报名条件上,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同时,必须为咸阳市户籍的城区常住居民。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与此同时,本次听证会还将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5名。凡有意参加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物价局价管科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15年10月20日,地址:市政府八楼804室,联系电话:33210296。旁听人员名单按报名先后顺序,满额为止。)
实施居民阶梯水价 以节水为目标
根据咸阳市物价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关于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实施意见,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将以节约用水为目标,坚持三条原则,包括保障基本需求、促进公平分担、坚持因地制宜。
阶梯水量按三级设置,第一级水量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要,按覆盖本区域内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二级水量要求能够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按覆盖本区域内95%居民户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
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和第二级将保持适当价差,第三级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拉大价差,抑制不合理消费。原则上各级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实施阶梯水价仅针对自来水企业的基本水价,不包括代征的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实施阶梯水价后增加的收入,应用于自来水企业实施户表改造、弥补供水成本上涨和保持第一级水价相对稳定等。
咸阳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目前正在进行征集听证人员阶段,听证会举行具体日期和听证情况还将上报讨论,关于听证会相关信息将随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