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国务院日前又出台了一项重大污染防治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个被业内称为“水十条”的治污规划,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水十条”提出将从水源到水龙头进行全过程监管。根据该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到2030年,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最终,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要实现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有媒体报道称,我国有2.5亿居民的住宅区靠近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管网二次污染、水源地污染的情况非常严重,中国水污染事故每年1700多起。确实,去年发生的甘肃兰州自来水苯超标、汉江武汉段水质氨氮超标、广东顺德水源地重金属污水直排威胁几十万居民等严重水污染事件,至今仍让人感到触目惊心。
尽管多年来我国水污染治理从未松懈,但总体水污染尤其是地下水污染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监察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近10年来我国水污染事件高发,而近几年每年都有1700起以上的污染事故发生。
水利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水库水源地水质有11%不达标,湖泊水源地水质约70%不达标,地下水水源地水质约60%不达标。因此,水污染防治也成了大气污染治理之后的又一重点领域。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写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内容,两会期间引发了代表委员的热烈讨论。如今这一行动计划正式印发,意味着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下了快进键。
综观中国的水环境问题,既有水污染问题也有水伤害问题,既有水枯竭问题也有水错乱问题。而此次出台的“水十条”要落地,就得对当前的水环境全面施治。
与大气和土壤污染治理一样,水治理从来都不是孤立的,确立了水治理的目标,还需要系统化的配套实施方案,以及环境保护部门各项执法权力在地方的有效落地。以往由于权责不清的存在,一些地方管理者对环保工作不重视,地方山头主义经常阻挠环保执法。
而今,“水十条”明确提出,要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国家分流域、分区域、分海域逐年考核计划实施情况,督促各方履责到位。分析人士则认为,虽然“水十条”为水问题治理设立了不少硬杠杠,也明确了城市消除黑水沟等的时间表,但这种治理加码必须建立在针对性施治的基础上。要想治好中国的水,至少有以下五件事必须齐力推进。
一是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同时治理。相比城市相对集中治理的方式,乡村完全可采用分散治理的方式。二是必须尽全力扩大天然森林、天然湿地、天然草原、天然山体、天然沙漠、天然河流的占有率,保证水自生的良好环境。三是尽早拆除一批水坝,一年四季细水长流,远超过一次性的水库开闸大放水。四如实公开所有水质信息。企业的排放信息要公开,区域的水质信息也要如实公开。五是对排放污水、伤害自然水体的企业,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进行严厉惩罚,对遭受水污染的受害者给予最人道的补助。
以国务院的名义下发行动计划,在一年多之前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两个行动计划构成了环保之役的两大主战场,充分体现了政府对防治污染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在回应民生关切的同时,也在共同推进本届政府对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施政理念。有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对于治水这场战役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用扎实的行动去落实。一份制作详尽的计划,如果落实不力,最终也只能变成看起来很美的墙上蓝图。对于这份回应民生和发展要求的行动计划来说,只有辅之以严厉的执法、强力的监管、严格的考核与问责,才可保障蓝图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