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规定了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等13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规范》主要明确了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项目,规定了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绩效考评和持续改进等13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此《规范》主要适用于通过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共电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发电企业(光伏发电站),其他光伏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规范》强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规范》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据悉,能源监管机构和安全监管部门将对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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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风险分析和预控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人、设备、环境、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