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晚,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5】73号文”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中制定的规划,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从征求意见稿时的15GW正式调整为17.8GW。这消息一透露,立刻在光伏圈引发了热议。
我们可以发现,此次下达的指标相比2014年,除了时间更早不说,建设规模也比去年多了3.8GW。去年的指标大家都记得,年度目标为14GW,其中分布式8GW、地面电站6GW。而到了2014年底,全国并网光伏发电容量为10.6GW,仅完成年目标的76%,其中力推的分布式只完成26%。分析其未完成指标的原因,主要有光伏项目改核准制为备案制后各地审批节点普遍延后、项目建设融资困难、土地租赁问题无法得到很好地解决等。
那么面对2015年的17.8GW,光伏从业者忧虑的问题解决了吗?无论是审批的延迟、融资的困难,或者土地租赁等等光伏立身之本的问题,好像在目前并未得到很大的改善。那么,在基础问题未能得到改善的前提下,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怎么就又多了3.8GW呢?记者发现,通知中的分布式指标已不再成各省的指标掣肘,而是据各地实际情况做调配,可能是其中重要一点原因。与此同时,这次国家能源局公布的这个指标,一方面不再提分布式的硬数字,因此避免了造成类似2014年分布式目标完不成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则在文件中明确要“鼓励结合生态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扶贫开发等合理配置项目”,这就意味着将原先不享受政策的渔光互补、农业大棚等光伏项目也纳入到享受电价政策的范围之内。从而促进各地区自由搭配,东部多做屋顶,西部多做地面,让企业的申报自由度也大了很多。
细读方案,我们可以发现很多能源局在细节中透露的消息。方案提出,鼓励结合生态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扶贫开发等合理配置项目。优先安排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好、近期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鼓励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项目资源,选择技术和经济实力强的企业参与项目建设,促进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下降,对降低电价的地区和项目适度增加建设规模指标。优先满足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等示范区域的建设规模指标需求,示范区域在已下达规模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可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追加建设规模指标。这是扩大光伏电站范畴,突破规模限制,用市场方式刺激光伏内部优化。
方案还表示,鼓励各地区优先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接入电网、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20MW)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原则上单个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建设规模不小于3万千瓦。方案还对今年的光伏发电建设的时间表予以了确定。4月底前,对未将新增建设规模落实到具体项目的地区,其规模指标将视情况调剂到落实好的地区;7月底前,经综合平衡后,对建设进度快的地区适度追加规模指标;10月底前,对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网规模未达新增建设规模50%的,调减下一年度规模指标;第四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对于时间的把握,使得整个方案完成度处于一个稳定有效持续的监管之下,目标完成了多少,完成得怎样,能源局要更加清晰,从而对于在年中调整或者变更方案有了很好的数据支撑。
通过解读整则通知,可以看出新任能源局局长上任之后对光伏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表示,“2015年将是光伏政策更加细致化和完善落实的时期,国内光伏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定有序的市场增长,有人觉得这一目标大超预期,我认为完成概率较大。”同时对于方案中提到的,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孟宪淦认为,“这一举措,无疑大大促进了我国中东部地区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热情。作为政策导向,将加速屋顶分布式光伏产业进一步成熟。”
虽然新的目标好像有点出人意料,但是大家普遍都是看好不看衰,今年17.8GW的目标或许真的能够实现也未可知。当然,要实现这个跨越式的提升,更多的还是需要行业自身的快速发展和各位从业者的积极发力,你们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