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勐海县通过全县共同努力,实现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2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5.51%。
勐海县采取多种措施落实节能目标任务,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节能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将州下达单位GDP能耗下降0.8%的节能目标任务列入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节能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强化节能工作协调、调度和考核;加强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重点节能工程,落实节能专项资金,积极开展工业企业节能改造,降低企业能耗,对重点节能项目进行建设指导、督查,加强节能项目的申报力度,落实专项资金,为实施节能改造和节能评估提供资金支持;加强节能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认真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做好工业、建筑节能,认真落实绿色建筑推广政策,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开展交通、商业、公共机构、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加强节能技术推广,落实节能法规政策,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节能市场化机制推广,加强节能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