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全市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2014年底前完成脱硫工程,取消所有电力企业脱硫设施的烟气旁路。2014年底前所有焦化企业要完成脱硫除尘设施全面提标改造工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达到国家新排 放标准。所有电厂燃煤机组和新型干法水泥窑2014年底前完成脱硝工程。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现有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2014年底前完 成除尘设施的升级改造,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实现稳定达标。禁止电力企业燃用不符合环评设计要求的煤种,市环境保护局要加大对电力企业燃煤煤质监督检查,每月突击检查不少于一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电力企业燃煤煤质进行检测化验。
加大煤粉尘治理力度。各生产企业要强化对燃料、原料、产品监督管理,对防风抑尘设施进行规范整治。采取增加防风抑尘网高度、防风抑尘网网格化或改造成全封 闭等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大型堆场要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要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要加强厂区物料运输管理,优化物料堆场空间 布局,实施产尘点除尘设施改造,减少粉尘污染。所有新建煤场和其它物料堆场必须同步建设筒仓或采取其它全封闭式措施。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 固废、渣场环境管理,杜绝扬尘污染现象发生。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制定我市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 案和管理规定。到2014年底,全市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并实现稳定运行;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必须同步建设油气治理设施。加强焦 化企业装煤、出焦等过程无组织排放管理,减少炉门、炉顶荒煤气逸散;加强煤焦油深加工、煤气制甲醇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的日常监管,完善集气设 施,减少排放;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禁止露天喷涂和露天干燥。到2015年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治理。
来自:乌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