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加快制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函》所提要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了《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2015-2020年)》(以下简称《意见》),并提出对电力供应商、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实行联动信用管理,分类别分层次进行信用信息采集,建立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近日,带着与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的热点话题,记者专程采访了中电联党组成员、专职副理事长魏昭峰。
记者: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魏昭峰
:电力企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商务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作为基础性、公益性和先导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先行官”,应当具有深入推进信用建设的高度自觉和自信,并成为各行各业信用建设的示范和表率。
中电联在学习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制定《意见》过程中,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高度关注与重视,多次得到经济运行局的具体指导。这使我们很受鼓舞,也增强了深入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信心。
记者:就目前而言,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行业自律哪个更重要?两者之间又存在着怎样的关系?
魏昭峰
:不能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行业自律割裂开来,行业自律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统一的有机整体。通俗地说,二者是“面子”与“里子”的关系。行业自律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行业内对法律、法规、政策的遵守和贯彻,另一方面是行业内要通过制定行规行约,约束自己的行为。二者都包含对行业内成员的监督和保护机能。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兼有这两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也符合行业自律在市场经济发展更高阶段的特点。只有认真做好行业自律,尤其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该行业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去,也才能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记者:中电联印发的《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2015-2020)》有哪些亮点?
魏昭峰
:中电联发布的《意见》集中体现了两大亮点:一是我们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的重要精神,把深入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电力产业和电力市场协调发展新常态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是首次提出了“行业信用链”概念。随着市场不断开放和电力快速发展,电力企业自身和上下游供应链以及需求链各种失信行为相互交织影响,这对电力企业的诚信建设带来了严峻挑战。深入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改善电力产业的信用环境,必须高度重视电力产业信用链管理。通过电力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带动上下游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将为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显著贡献。若所有行业都如此,国家的信用体系也将逐步健全,整个社会的诚信度也会有效提高。
记者:我们注意到,中电联在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中电联总结出了哪些经验?
魏昭峰
:2007年以来,中电联根据商务部、国资委授权和原国家电监会要求,成立了信用建设组织机构,加强和规范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积极稳步开展了以企业信用评价为重点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截至2014年,共有281家(其中电力企业247家,供应商34家)获得A级及以上信用评级;制定了一系列电力企业信用评价的标准制度和规范要求,其中,相关标准经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而成为行业标准;开展了企业信用建设的人才队伍培训,其中,有400多人获得了信用评价师合格证;全行业信用建设迈向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积极推进有关各方在行政管理、资质审批、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参考评价结果,努力给信用良好的企业创造更多市场机会。这些都为深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在行业和社会产生了良好影响。
以上成绩的取得,我们的经验与体会是:一要紧紧依靠政府的支持与推动,使行业信用建设具有足够的权威性和约束性;二要做好行业顶层设计以及组织体系建设,使信用体系建设能够稳步有序健康推进;三要建设完善的行业信用标准及评价体系,使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四要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使信用体系建设公开透明;五是电力企业自身要加强组织领导、专业人员培养和考核体系建设,使信用体系建设能落地、接地气,土壤好了,信用体系的大树才能根深叶茂;六要重视初期专项资金投入;七要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全方位采信,让守信者受到褒奖、失信者寸步难行,这是最重要的,也是根本抓手。
记者: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什么?将分几步实现?
魏昭峰
: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的要求,按照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统筹规划,分类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电力行业信用建设的目标以2015~2020年作为规划期,并明确了三阶段的总体目标:
第一阶段是到2016年,电力行业信用建设基础性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信用信息目录公开,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覆盖全行业以及上下游关联企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
第二阶段是到2018年,各电力集团80%的省级公司和60%的直属单位获得AAA级信用企业,并发布社会信用报告,有效推进基层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在电力行业形成示范作用。电力行业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
第三阶段是到2020年,电力行业采信政策和奖惩机制全面发挥作用,在市场准入、工程招标、电量交易、物资采购以及评级评优等方面,行业信用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信用建设水平与质量明显提高。全行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行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记者:在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过程中,如何实现范围的有效扩大?同时又如何防止泄露企业商业机密及个人隐私?
魏昭峰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企业客户是否自愿或愿意参加行业信用评价的关键。要用技术和管理双重手段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特别是原始资料、数据的绝对保密。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最
记者: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国家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相比,差距在哪里?目前我国电力行业失信企业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哪些方面?
魏昭峰
: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尽管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相比仍有许多差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广大用户对电力需求不相匹配、不相协调、不相适应的问题仍然存在,还面临许多值得高度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对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高度认识,不少企业对信用建设还存在理解上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由此导致缺乏信用建设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二是在电力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导与主体、任务与目标、征信与采信、监督与奖惩等方面缺乏系统的协调与联动机制;三是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和曝光力度,营造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行业风尚还有待加强;四是少数电力企业在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污染物排放、服务承诺等方面还存在不达标、不到位现象,尤其是个别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还存在腐败行为。
关键的是要建设好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共享和交换。具体来说,包括:以电力企业、电力供应商、电力客户的信用数据为基础,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采取以行业为主导、电力企业参与的运行模式,采集企业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招标投标、服务承诺、安全、环保等信用信息,形成企业信用档案,进行信用分类管理,并整合政府及有关行业掌握的企业数据信息,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充分保密的前提下,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分析和统计等服务。通过电力行业与政府部门及其他行业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使银行、工商、司法、税务、环保、社保、建设、铁路、航空等部门的信用信息,与电力行业信用信息实现互联互通。
关于防止企业商业机密及个人隐私泄露方面,我们主要是依据相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一方面,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签订保密承诺书。另一方面,加大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投入力度,保障数据安全。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需要国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行业也需要引入信息化战略合作伙伴,共同保障企业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