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改革启新程系列访谈(7) 本报记者 王晶晶
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健全全面绿色转型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无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之一。当前,我国在推进全面绿色转型方面有哪些做法?如何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全面绿色转型体制机制,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添活力?对此,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潘家华日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推进绿色转型,尤其是从跟进型到创新型的绿色转型,体制改革需要深化,机制创新必须要有所突破。
要注重绿色转型的层级提升
中国经济时报:您认为,我国在推进全面绿色转型方面主要有哪些做法?
潘家华:绿色转型分两个层次。一是跟进型的绿色转型。在这一层次的绿色转型,可以抄近道走捷径,就是复制改进放大,向完成工业化的国家学习,那就是源头严控,过程严管,终端严处。改革开放以来,在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标准、改进技术,利用督察等行政措施推进绿色转型,在大气污染控制、水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方面,效果十分显著。例如,长江监测断面的Ⅰ—Ⅲ类水质,从2014年的88.9%上升到2023年的98.5%;全国城市环境空气PM2.5平均浓度从2016年的42微克每立方米下降到2023年的30微克每立方米,减少28.6%。一些经验总结常用的表述是,我国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仅用7年左右时间就走过了发达国家十几年甚至30年的空气治理进程。二是创新型绿色转型。由于创新的突破点难以精准预测,这一层次的绿色转型,没有模型拿来复制,只能原创,而且需要检验。由于事前、事中均具有不确定性,集中力量也不能确保有成果,只能对过程进行合规性督察,不能对结果实效进行督察。
跟进型绿色转型针对性强,指标明确,可测度、可预期、可检验。而创新型绿色转型则具有一定程度的发散性,涉及面广,组合性强。如相对于化石能源,风光等零碳可再生能源可以实现零排放、零污染,但需要通过系统性、全面性创新,不仅包括风光设备的研发制造、安装、利用和回收,也包括储能设备的研发制造安装使用和回收,以及终端用能设备如电动汽车热泵等的研发制造、使用和回收。
如果说跟进型目标导向的绿色转型可以通过“有为”政府的强力主导来推进,如污染防治攻坚战体制机制的实施,那么,具有系统性、全面性的创新型绿色转型,则需要“包容性”政府以开放性、多主体的市场主导体制机制加以推进。绿色转型的层级提升在客观上要求通过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功能定位,从学习跟进复制到原创引领推广,对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义尤为重大。
完善适应零碳能源转型的体制机制
中国经济时报:当前,应如何通过深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健全全面绿色转型体制机制?
潘家华:相应的体制机制,多是手段、途径,并非是目的。从跟进型到创新型的绿色转型,体制改革需要深化,机制创新必须要有所突破。
例如,零碳能源转型。为实现碳中和,我国明确提出,化石燃料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要从当前的85%左右,减少到2060年的20%以内,比如15%左右。从产业规模上看,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汽车制造,央企国企占绝对优先地位。反观零碳产品制造业,如光伏组件、动力电池、电动汽车,多为民营的市场经济主体。供热制冷,以化石燃料为动能的集中供热多为民生保障属性的具有政府背景的城市或市政供热公司提供,而以零碳电力为动力源泉的分散式供热制冷的热泵,则少有大型规模化的能源央企国企直接介入。
推进零碳能源转型,从管理和运行体制的改革上看,需要具有自然垄断属性、高度资本密集的央企国企主导的能源集团和包容分散性、小规模、低进入门槛的竞争性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共同发力。从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上,化石燃料一旦大规模退出,大气污染的源头——燃煤(气)发电和供热也就基本消失,大气污染攻坚的体制机制也就没有用武之地了。
因此,全面绿色转型需要从根本上确定改革的方向,从适应于跟进型的化石燃料主导的体制机制,调整到适应于推进创新型的零碳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以根本性、深层次改革促创新型绿色转型
中国经济时报:在健全全面绿色转型体制机制方面,要着重做好哪些重点工作?
潘家华:从跟进型的绿色转型升级到创新型的绿色转型,不断健全体制机制,需要根本性、深层次的改革创新。
一是必须明确方向,让改革不断持续改进。例如,能源资源和污染控制方面,必须基于化石燃料的有序减退。
二是全面性。工业化进程所建立的产业体系,是以化石燃料为基础的。化石燃料的勘探、开采、加工、运输和终端消费,资源枯竭土地退化燃烧排放,没有绿色的基因,只能是碎片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降低灰度,浅层次地增加绿度。零碳能源转型,不仅是零碳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安装与运行,还包括储能以及与之相匹配的终端用能的全产业体系。例如,电动汽车的绝对零碳,涵盖电动汽车车体制造的零排放、零碳电力,以及充电桩和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
三是系统性。健全全面绿色转型的体制机制,需要政府向“包容性”政府的市场服务定位转变,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确保政策的连续性、透明性和可预见性,从而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市场主体也需要包容和兼容多样性,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市场创新主体地位需要得到认可并强化。
四是变革性。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和重点是零碳转型,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例如,“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可能影响,是具有屋顶或停车场院等可利用空间的家庭或机构,自己安装光伏发电,自己储能,优先满足自己的终端用能,余电出售上网。这样,家用电器、供热制冷用热泵,交通出行用电动汽车,实现微单元层面的零碳,集电力生产、储能、消费于一体。余电上网并非工业化的规模化大生产,但无限多的微小单元却能形成巨大的电力产能,供给城市和工业。可见,零碳转型可能在所有权结构、生产规模、市场主体等方面,产生根本性变革。
五是世界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具有世界性,地球生命共同体涉及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因而,中国全面绿色转型的体制机制,必然凸显中国特色,也必须可以复制,能够为其他不同发展道路和制度的国家所借鉴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