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将《吉林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吉林省2015年度立法计划,吉林省通信设施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即将走上法制快车道。
随着通信行业的发展,涉及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的问题越来越集中,通信设施无规划、基站选址难、管道铺设难、重复建设、破坏通信设施等问题逐年升级,不仅给通信企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还严重威胁到党政军等要害部门,及金融、交通、电力等国民经济重要行业的通信安全。启动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立法,制定相关行政法规已刻不容缓。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对通信领域的立法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开辟了快速立法通道,把《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遇文书表示,对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立法,一是可以通过立法规范通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保护,保障通信设施安全,促进公平竞争。二是有利于建立规范高效的通信建设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全省通信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为通信用户和通信业务经营者开创了法制环境,使全省通信用户和通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四是为通信管理部门确立管理地位和通信行政执法权建立了法治新常态。
中国铁塔吉林省分公司高度重视通信设施管理法制化进程,将当前吉林省通信设施管理规划、共建共享的滞后性、保护管理中遇到的法制困境、亟须破解的法制难题,以及社会资源的高效利用等问题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多次汇报,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人大代表的理解与认同,在吉林省通信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条例》被列入2015年度立法计划,有望从法律上破解多年困扰吉林省通信领域的相关难题。
吉林省通信行业的专家认为,此举会为铁塔公司带来三大利好:一是《条例》要求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以上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铁塔公司基站站址等用地提供了政策保障,为下一步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市政设施等站址资源奠定了基础。二是《条例》赋予了铁塔公司通信设施权属者的管理地位和通信行政执法权,明确铁塔、管道等基础设施由权属人管理,为铁塔公司依法加强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的行政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三是《条例》鼓励共用共享通信设施、集中管理、统一维护、费用分摊,有效促进了铁塔公司共建共享通信设施工作的开展。
作者:贾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