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娄底市能在2015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以娄政办发〔2015〕1号文件印发《娄底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全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作出具体部署。《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目标、强化措施,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打好“十二五”的节能减排攻坚战。
《行动方案》从优化产业结构、实施重点工程、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政策扶持、推行市场化机制、加强监测监管、落实目标责任等八个方面对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做出了具体安排。
其主要亮点体现在:硬化指标。在进一步明确必须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基础上,又要求各地区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增长。到2015年底,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20%以上,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实现年均增长20%以上,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下降30%以上;量化任务。将节能减排非常关键的几项任务,如火电脱硝、钢铁烧结机脱硫等任务分解到地方。对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减排提出了量化任务要求,到2015年底,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比2010年降低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10年降低12%,万家企业实现节能量112万吨标准煤以上,全面淘汰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强化措施。进一步完善价格政策、强化财税支持、绿色融资等政策扶持,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落实目标责任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动方案》同时提出了重点任务分工安排,将29个方面重点工作细分75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等27个相关部门,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具体工作内容。《行动方案》的制定下发,必将推进娄底市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