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台(套)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推进企业自主创新,2009年,黑龙江省工信委代省政府起草了《黑龙江省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台(套)政策出台后,工信委会同省财政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成立了认定委员会,建立了专家库,制定了实施细则。
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共分十三条,规定了首台(套)产品的界定、涉及的重点领域、申请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扶持措施。《办法》力图多角度、全方位破解首台(套)难题。
在扶持措施上改变了过去仅从生产、供应侧入手,支持企业创新过程的做法,突出了从消费、需求侧入手,支持创新的结果和用户,通过对用户的补助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充分调动了用户购买首台(套)产品的积极性,为首台(套)产品撬动了市场,有效解决了首台(套)产品进入市场的瓶颈,这在黑龙江省还是第一次。
《办法》的出台,是该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一次突破,是保增长调结构的有力举措。
《办法》具体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扶持措施。
一是通过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产品进入市场。对认定的首台(套)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二是通过对用户的补助,鼓励用户购买首台(套)产品,从而加速首台(套)产品进入市场。对本省购买首台(套)产品的用户,按产品实际价值的5%给予补助。三是由政府出资向保险公司投保,降低企业风险。在试运行期间,如果产品发生不可预计故障,造成用户损失时,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消除了企业后顾之忧。四是通过对首台(套)产品研发、生产和进入市场等环节的金融支持,来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的压力。与省建设银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进行对接活动。优先支持首台(套)产品生产企业、配套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融资项目。利用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首台(套)产品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五是通过对生产企业和研发人员的奖励,激励企业和研发人员的创新热情,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对首台(套)生产企业,按首台(套)产品销售价格的50%,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由认定委员会确定奖励额度。首台(套)产品的研发人员,贡献突出者可享受职称评定“绿色通道”政策,即: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职称、任职年限、学历、资历、学术论文和著作限制,免于外语、计算机考试,由用人单位推荐,可直接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六是优先支持首台(套)产品生产企业申报的新型工业化项目,并在创新平台建设、优秀新产品评奖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