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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5-01-22    来源:中国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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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关
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和《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为科学规范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以下简称PPP)模式,现就规范PPP合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PPP合同管理工作
 
 
 
 
      PPP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基于合同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按合同办事”不仅是PPP模式的精神实质,也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加强对PPP合同的起草、谈判、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直至失效的全过程管理,通过合同正确表达意愿、合理分配风险、妥善履行义务、有效主张权利,是政府和社会资本长期友好合作的重要基础,也是PPP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地方财政部门在推进PPP中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PPP合同管理工作。
 
 
 
 
      二、切实遵循PPP合同管理的核心原则
 
 
 
 
      为规范PPP合同管理工作,财政部制定了《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见附件),后续还将研究制定标准化合同文本等。各级财政部门在推进PPP工作中,要切实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治理。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框架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允许政府和社会资本依法自由选择合作伙伴,充分尊重双方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契约自由,依法保护PPP项目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
 
 
 
 
      (二)平等合作。在PPP模式下,政府与社会资本是基于PPP项目合同的平等法律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应在充分协商、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并依法平等地主张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三)维护公益。建立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架构,优先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PPP项目合同中除应规定社会资本方的绩效监测和质量控制等义务外,还应保证政府方合理的监督权和介入权,以加强对社会资本的履约管理。与此同时,政府还应依法严格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及时有效的项目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机制。
 
 
 
 
      (四)诚实守信。政府和社会资本应在PPP项目合同中明确界定双方在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内的权利义务,并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真实表达意思表示,认真恪守合同约定,妥善履行合同义务,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平效率。在PPP项目合同中要始终贯彻物有所值原则,在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方面兼顾公平与效率:既要通过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实现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升,又要在设置合作期限、方式和投资回报机制时,统筹考虑社会资本方的合理收益预期、政府方的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使用者的支付能力,防止任何一方因此过分受损或超额获益。
 
 
 
 
      (六)兼顾灵活。鉴于PPP项目的生命周期通常较长,在合同订立时既要充分考虑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实际需求,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相对稳定性,也要合理设置一些关于期限变更(展期和提前终止)、内容变更(产出标准调整、价格调整等)、主体变更(合同转让)的灵活调整机制,为未来可能长达20-30年的合同执行期预留调整和变更空间。
 
 
 
 
      三、有效推进PPP合同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保障合同效力。在推进PPP的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合同审核和履约管理工作,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反映各方意愿、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划分各方义务、有效保障合法权益,为PPP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合法有效的合同依据。
 
 
 
 
      (二)加强能力建设,防控项目风险。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加强对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资本以及PPP项目其他参与方的法律和合同管理培训,使各方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契约观念,逐步提升各参与方对PPP项目合同的精神主旨、核心内容和谈判要点的理解把握能力。在合同管理全过程中,要充分借助、积极运用法律、投资、财务、保险等专业咨询顾问机构的力量,提升PPP项目合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操作性,充分识别、合理防控项目风险。
 
 
 
 
      (三)总结项目经验,规范合同条款。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PPP项目试点工作,抓好合同管理的贯彻落实,不断细化、完善合同条款,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形成一批科学合理、全面规范、切实可行的合同文本,以供参考示范。财政部将在总结各地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出台主要行业领域和主要运作方式的PPP项目合同标准示范文本,以进一步规范合同内容、统一合同共识、缩短合同准备和谈判周期,加快PPP模式推广应用。
 
 
 
 
      江苏《机动车维修业节能环保技术规范》出台
 
 
 
 
      近日,江苏省地方标准《江苏省机动车维修业节能环保技术规范》(DB/T 2706-2014)正式发布出台,该技术规范将“绿色汽修”的行业要求标准化,为推动绿色汽修创建工作长效规范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0年以来,江苏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了“绿色汽修”创建工作,形成了一整套工作机制,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此次出台的省地方标准是贯彻十部委《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的一项具体举措,是在总结近年来“绿色汽修”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对“绿色汽修”的技术性要求进行了系统性规范,规定了机动车维修厂房、油电气供给、污水排放等设施规范;维修准备、设备、机电、钣金、涂漆、车辆清洁、质量保证、废物处置等节能环保作业规范;推荐了常用节能环保汽车维修设备。为“绿色汽修”工作长效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阶段,该省将积极开展行业宣贯培训,以省地方标准《机动车维修业节能环保技术规范》颁布实施为契机,引导维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以“绿色汽修”深入开展为突破口,带动维修行业转型升级。
 
 
 
 
      海南5市县和13家单位未完成节能目标被约谈曝光
 
 
 
 
      近日从2015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海南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5个市县和13家单位进行约谈、曝光。
 
 
 
 
      据了解,2014年海南省工信厅制定实施《海南省节能监察暂行办法》、《海南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海南省节能减排综合示范试点实施方案》,强化节能力度,促进节能法治化建设。
 
 
 
 
      2014年,海南加强节能分析预测,实施预警调控,实现了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双下降,并加强汇报与沟通,得到了国家主管部门的支持与指导。
 
 
 
 
      同时,海南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5个市县和13家单位进行约谈、曝光,并加强对宾馆服务业的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察。大力推进绿色照明、绿色建筑、蓄能型集中供冷等节能减排示范工程。洋浦经济开发区列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老城经济开发区获首批“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助推节能减排
 
 
 
 
      电力需求侧管理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我国推行以来,根据国家经济发展,能源供需格局变化已经有了新内涵。电力供应相对紧张时期,为保障用电安全对工业领域主要实施了有序用电和负荷控制。2013年以后,特别是2014年,全国多数省份电力富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主体回归到工业企业,在转变电力消费观念,优化生产用能结构,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方式等方面应该发挥积极作用。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组织召开的“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座谈会”,于2014年12月16日在北京隆重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郑立新,到会做工作报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管局、能源局的有关领导出席大会并讲话。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介绍了工作的推进情况。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电力电子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智能电力研究院院长韩英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级顾问、电力能效测评中心周昭茂也莅临大会并讲话。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巡视员景晓波主持会议。
 
 
 
 
      北京、宁夏、广西、广东作为工信部确定的四个试点地区,从重点行业、工业园区企业入手,按照“诊断、治理、评估”的市场模式,积极推进需求侧管理试点工作。特别是宁夏设立需求侧管理扶持资金4000多万元,支持了80多家企业推进实施需求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和项目治理工作。北京从抓典型入手,形成了北京水泥、京东方、燕京啤酒等一批带动效应强的示范企业。广东以工业园区为切入点,在佛山、广州形成了一批示范企业集群。广西依托电网平台,促进企业与服务机构对接,形成了完善的市场体系。
 
 
 
 
      湖北、江苏、内蒙、天津等9省市区十分重视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了解试点地区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在学习借鉴的同时,不断推动本地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湖北、内蒙配套专项引导资金,支持省内试点企业推进需求侧管理工作。江苏积极建设全省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信息化平台,为工业企业和服务机构对接搭建了网络平台。安徽、四川、福建、山西鼓励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企业优先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调动企业积极性,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目前,首批200多家试点企业已基本完成需求侧诊断和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初步测算,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12亿元,节约用电约20亿千瓦时。按照中电联专家测算,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潜力巨大。郑立新局长对此展开了形象的比喻,他认为,“如果有一半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每年可少用电1800亿度,相当于少建4000万千瓦电厂(接近两个三峡装机容量),每年节约用电成本1200亿元。”因此,工业领域落实能源消费革命的要求,必须以需求侧管理为抓手,从能源消费内涵外延上实现根本性转变。电力需求侧管理是电力消费方式的创新,恰恰切合能源消费革命的要求,是工业领域落实这项工作的重要抓手。
 
 
 
 
      对于近来由新一轮电力改革引发的直购电提议,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处长卜红纺认为直购电与电力需求侧管理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二者需强强结合。据她介绍,能源局明年将进一步加大交易电量、完善市场机制、加强主动性、让更多用户参与到直购电当中。郑立新局长则严谨地认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同时,也要严格市场准入,特别是对产能过剩行业、淘汰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要限制参与,杜绝人为指定行为。根据各地实际,适时扩大电力直接交易工作范围,尽快制定完善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体系,建立需求侧管理与直接交易联动机制。
 
 
 
 
      目前,我国工业领域能源消费量已占全社会比重约70%,其中用电占比超过72%。工业发展方式粗放,能源资源消耗强度大,单位增加值电耗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工业依赖能源资源投入的发展模式没有根本转变。随着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如果延续传统发展模式,能源禀赋及环境承载能力将难以为继。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谋划工业领域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大局,推行更多的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切实转变工业用能方式,方能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国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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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资本 规范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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