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辛均庆 通讯员/任宣)《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6日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法规宣传和实施的准备工作,26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电视电话宣讲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进行了宣讲。
陈小川强调,要全面了解法规的主要内容、重点和亮点:一是把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法律条文中,全面强化水资源管理,建立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二是突出保护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三是体现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作用,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四是遵循权责法定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水资源管理职责;五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约束和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法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