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与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于2014 年12 月5 日签订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20 万吨/年电石炉改造项目”进行电石炉改造专项节能服务。本项目由公司投资3.5亿元,对石家庄化工正在运行的电石炉生产系统进行以节能降耗、增产增效为目的技术改造。
本项目的效益分享日期自工程验收合格的次日起算,节能效益分享期限为4 年,按照双方达成的各年分享比例,双方分享每年节能效益款总额为20511.11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第一年分享金额为15998.6 万元,占公司2013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1.06%;4 年内公司累计分享总额为人民币63174.2 万元,达到本次项目改造投资总额的1.8 倍。(杨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