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份2013年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实施以来,为确保工程质量,平山县结合项目实际,建立了以监理公司为主、以灌区项目组为辅、农民义务监督员参与的质量管理体系。
一是同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委托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理,要求其健全制度、落实人员,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监理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
二是县水务局责成灌区管理单位成立由灌区主任任组长,由懂技术、会管理的技术骨干为成员的灌区改造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协助监理现场监督检查。
三是组建了一支16人(每个项目村2人)组成的农民义务监督员队伍,配合监理公司与灌区项目组监管工程质量,全程参与质量监督检查,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法人单位反馈。
质量监管机制的创新,加大了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使工程建设得以快速、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