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赤峰热电厂按照 “十二五”氮氧化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全面实施脱硝改造工程,明确减排目标责任。B厂1、2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分别于2014年10月9日和11月7日全部建成并顺利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后投运生产,至此,该厂B厂2台135MW火电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全部竣工,其烟气脱硝SCR反应器出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低于200毫克/标方新的国家环保标准,各项脱硝技术参数已达到设计要求并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同时,该厂还安装了烟气脱硝SCR反应器出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自动监测装置,保证其连续稳定运行,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步实时传输监测数据,确保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环保标准规定的减排目标。该厂确定2台机组烟气脱硝SCR反应器出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必须低于150毫克/标方,远低于200毫克/标方新的国家环保标准排放限值要求,以实际行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赤峰地区的环保工作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