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政策法规,推动我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健康发展,近日,市墙改节能办根据《关于对全市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淄建发〔2014〕116号)要求,分四个检查组分别对各区县和市属工程项目的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从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完成情况,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禁实”工作情况,专项基金收缴情况,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对各区县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评价。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的一般性问题检查组进行了现场的纠正和处理,对违法行为现场下发2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22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对工作成绩予以了肯定,对进一步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此次检查对我市墙改和墙改节能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对工作中不规范行为和违法行为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整治,有效地推动了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改革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