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石家庄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出台,旨在进一步改善省会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案》要求,到今年年底,全市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减少700万吨。《方案》规定,即日起至明年3月31日,全市应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合力攻坚,狠抓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全力以赴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今冬明春环境空气质量好于去年同期。
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减少700万吨
《方案》规定,要统筹能耗与效益,兼顾压煤和保增长,到年底确保全市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减少700万吨,全社会煤炭消耗量控制在5307万吨。
10月底前,市内七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正定县区域内,除型煤加工厂和配送中心外,煤炭经营企业储煤场全部关停取缔,禁止储存、销售和使用硫份高于0.8%的煤炭;其他县(市)禁止储存、销售和使用硫份高于1%的煤炭,全部完成现有煤场的高标准环保设施建设工作;年底前完成750万吨硫份低于0.6%的优质低硫煤推广任务。
继续对全市耗煤大户实行“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三限管理,超标煤炭一律封存并实施顶格处罚,且在全市主要运煤通道设置煤质监测站,严控高硫份劣质煤进市入企,并对全市燃煤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确保燃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不达标工地一律关停
所有工地由专人24小时看管,不达标工地一律关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要列入工程概算,并于工程开工之日起15日内足额支付施工单位。
所有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对渣土车辆违法实施追溯执法,根据车辆逐车倒查施工源头,依法追溯建筑单位、施工单位责任。所有未实现全密闭的渣土车,一律不准进入三环以内运输。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渣土运输车一律停运。
在洒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主街主路和火车站、汽车站及二环路各出市口等路段每天洒水3次以上,每3天冲洗1次;次干道每天洒水3次、每5天冲洗1次。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增加洒水、冲洗次数,减少扬尘污染。
严查非法运输石灰、煤炭、矿渣、粉煤灰等易抛撒物品及覆盖不严的车辆;属无标车及“黄标车”的重型运营车辆不得进入三环以内行驶。
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实施分流、限速等措施,三环路大型货车限速60公里/小时,三环以内限制大型货车进入,槐安路、和平路等快速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年底前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今年年底前,省会将全面完成剩余的黄标车淘汰任务。新注册车辆达不到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不予注册、登记;三环以内禁止黄标车、无环保标志车辆通行;机动车环保检测不合格车辆,一律不予核发车辆安全检测合格标志,禁止上路行驶。
今年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快推进“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分批购置纯电动公交车。10月底前,全部淘汰剩余261辆黄标公交车。
环保手续不全的非法企业予以取缔
强力推进钢铁、水泥、电力、玻璃“四个行业”污染治理,确保196个重点治污减排项目全部建设完毕,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全部建成符合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减排设施,投运率和脱除效率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重点排放企业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实现在线监控,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建立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公众监督。
钢铁行业全部按期拆除14台90平方米以上钢铁烧结机烟气旁路。水泥行业完成全部14条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并提升脱硝设施的运营管理水平,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年底前玻璃行业完成石家庄玉晶玻璃有限公司等4条玻璃生产线煤改气、脱硝工程。
今年11月底前,全市中小型企业要完成7兆瓦以上燃煤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窑炉的除尘、脱硫治理,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控仪器,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凡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一律关停。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治理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实施分类治理、综合整顿,对环保手续不全的非法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4家企业明年拟搬迁
到2014年年底前,启动三环内污染排放企业搬迁,重点启动和推进石家庄钢铁公司整体搬迁。10月份完成石家庄市桥东印染化工厂整体搬迁工作。12月份河北新大东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和石家庄三环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改造。
按照既定工业企业搬迁改造计划,及早谋划做好石家庄润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华营联合葡萄糖厂、石家庄华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白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明年拟搬迁企业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年内完成植树造林50万亩
年内完成植树造林50万亩,植树5000多万株,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全面推进滹沱河生态绿廊、太行大街绿化、“两线”绿化等园林绿化重点项目,年内实现新建提升绿地700万平方米,栽植乔灌木750万株,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9.8%、43.9%和14.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