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组织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分赴淄博、潍坊、德州、菏泽4市,与市住房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规划、市政公用(城市管理)等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实地考察了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建筑节能项目施工现场及运行情况。
今年以来,山东以“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为主线,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建筑节能。
一是大力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自今年起,全省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去年启动4个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威海经济开发区东部滨海新城等8个省级示范区,补助标准由10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单体项目继续给予资金支持。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46个、建筑面积655万余平方米。
二是积极开展省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创建。省级财政列支支持资金6000万元,首批选定试点示范项目11个,并全部列入中德合作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科技计划,数量居各省区首位。
三是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针对县级市(县)相对滞后的实际,在东营市垦利县召开全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现场观摩交流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着力县级节能改造工作实现整体突破。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落实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789.67万平方米,完成120.8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7.67万平方米。
四是着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快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建设,省及17市监管平台全部建立,并在全国各省率先实现部、省、市三级联网。15所高校被批准为全国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平台示范试点单位,开展省级节约型校园、医院创建工作,37家高校、医院列为省级示范。
五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级财政调整设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安排4亿元资金,并从省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中列支5000万元,加大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