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间的协调一直为学界所关注。9月22日,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哲学系教授贾娜˙汤普森(Janna Thompson)在对话网发表文章《环境政策并非价值中立:伦理藏在何处?》(Environmental Policy Isn’t Value-neutral: Where Do the Ethics Hide?),以澳大利亚一项备受争议的资源开发计划为例,提醒人们关注在与生态环境相关问题上,伦理观在政府决策中所起的作用。
澳码头扩建项目恐危及大堡礁生态
2013年12月,澳大利亚环境部通过了一项扩建昆士兰州东北部艾博特角煤炭码头的提案。该项目需要从海底疏浚约300万立方米的泥沙以增加港口的深度,由此产生的废弃物将被倾倒在25公里外的海域中,正好位于大堡礁世界遗产区域内。当时许多环保组织和科学家对此强烈反对,称倾倒行为会破坏大堡礁脆弱的生态系统。其实,早在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曾针对大堡礁的生态状况发出警告;2013年,教科文组织再次表示,如果澳大利亚政府不能做出明确有力的保护承诺,大堡礁将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
然而,大堡礁海洋公园管理局还是于2014年1月底批准了负责码头扩建的北昆士兰散货港口公司提交的倾倒申请。管理局的理由是此申请的批准符合47项严格的环境保护条款,疏浚出的沉积物已经由实验室化验,未显示出含有对海洋环境有害的物质,且该项目的巨大经济效益不容忽视。2014年7月,澳大利亚环境部批准印度阿达尼矿业公司在昆士兰州中部加利利盆地开发全澳最大的煤矿并修建配套铁路,开采出的煤炭将通过铁路运输至艾博特角煤炭码头,主要出口印度,预计将在未来60年内给澳大利亚带来50亿澳元的收入。
成本效益分析和风险评估并非无关伦理
显然,澳大利亚政府的决策依据之一是上述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会超过为此付出的环境代价,汤普森指出这种成本效益分析看似客观却未必合理。如果利益或成本难以量化,或者二者不在同一价值层面上,如何两相权衡?从伦理学角度看,政府决策常常受到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简单来讲,功利主义认为“实用即至善”,即行为的正当性取决于其实际结果。这一理论的问题是它忽视了人们对不同事物的价值判断标准并不相同,在许多人看来,有些事物,如生命、物种、国家遗产等,其价值不容伤害、威胁、替代。在澳大利亚人眼中,大堡礁就具有这样的价值,而政府的成本效益分析并未将这一点纳入考量。
在国际上,成本效益分析普遍应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和气候法律研究,即对采取减缓措施将得到的收益与不采取措施将造成的损失进行对比。由于行动成本需要在当前或近期承担,而收益的获得是在未来,人们就需决定当代人应为保障后代的福利承担多少成本。为此,经济学家引入了贴现率概念。贴现率本义为将今后收到或支付的款项折算为现值的利率,推广到气候变化经济学中,可用于计算将未来气候灾难的损失贴现到今天的值,从而决定是先缓慢减排然后加大力度,还是现在就大幅减排。
贴现率的一个关键参数是纯时间偏好率,时间偏好率指的是对人而言同一事物在当下的价值与未来价值的比率,社会中所有人的时间偏好率称为纯时间偏好率。这一参数的高低能反映出人们是更看重眼下的收益,还是愿意将其推迟至未来。因此,时间偏好率的取值涉及代际公平性的伦理问题:是否应赋予后代人与当代人同等的权重?当代人有没有责任保证后代人能享受到同样的福利?以满足自己当前的生存发展需要为先,将环境与气候治理的任务留给后人,这是否符合伦理道德?汤普森以及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哲学系研究人员休˙布里奇(Hugh Breakey)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均表示,当某种选择和行为可能影响公共利益、影响后代人的福祉时,我们不仅要权衡经济层面的代价和回报,更应上升到伦理层面来全面评估其后果。
汤普森告诉记者,仔细阅读大堡礁海洋公园管理局在其批准倾倒申请的理由陈述文件后可发现,管理局承认用于估测倾倒行为影响的预测模型存在不确定性,某些方面的参考信息不足,倾倒物导致水质下降、底栖生物群落受损伤等风险虽低但不能完全排除。在汤普森看来,先不论这些针对倾倒行为的风险评估是否具有足够准确可靠的科学性,仅因为某种不良后果出现的概率较低就接受它,这种价值判断是否适用于环境和气候领域本身就值得质疑;如果澳大利亚政府以大堡礁的生态健康为首要考虑,那么即使倾倒泥沙对其构成危害的风险很小,有关部门大概也不会批准倾倒申请。
汤普森表示,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个人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减缓气候变化,这是令人欣喜的,但我们首先必须认识到气候与环境问题既是自然科学问题,也是道德伦理问题,其解决既需要科学技术手段、经济学方法,更需要伦理检讨和哲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