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3日,中共重庆市委四届三次全会通过市委、市政府《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域的意见》,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
市环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要求,围绕五大功能区域战略定位和重点工作任务,以“深化改革、治理污染、守住底线、完善考核、强化基础、确保安全”环保“六件大事”为抓手,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深化改革 促进五大功能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着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9项重点工作任务。目前,生态文明建设意见原则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强化公众参与,起草了系列办法或意见;加快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已对8家企业开展评估试点;深化生态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正积极准备;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全市1012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环保机构;开展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在全国率先建立自然保护区空间管理系统;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相关文件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机制,印发了《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与湖库整治重点工作方案》;健全总量减排长效机制,今年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出台了《重庆市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治理污染 解决五大功能区域突出环境问题
深入推进环保“五大行动”。“蓝天”行动方面,主要以控制扬尘污染、交通污染、燃煤及工业污染为重点,扎实推进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每月对五大功能区域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加快建设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应急体系,今年10月实现空气质量预报。
“碧水”行动方面,深入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开展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湖库污染治理民生实事工作,全力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同时,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已启动实施了玉滩湖、长寿湖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
“宁静”行动方面,突出治理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实施了低噪声路面改造、道路降噪绿化带建设、公交车淘汰更新、隔声屏建设系列工程。9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建筑工地噪声专项整治行动,保障都市区拥有安静生活环境。
“绿地”行动方面,强化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完成全市58个自然保护区范围、界线以及功能区核查工作,将自然保护区边界全部落地。其中,巫山五里坡自然保护区晋级为国家级保护区。争取国家资金,实施了巫溪阴条岭、开县雪宝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武隆天生三硚—仙女山命名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田园”行动方面,重点推进了农村连片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通知》,强化了区划管理。
守住底线 促进五大功能区域科学合理发展
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将禁止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脆弱区等需要保护的区域划入红线范围。严格环评审批管理,严格环保“三同时”管理,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项目,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点项目在各功能区顺利落地。
正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重庆市产业投资禁投清单》,提出各大功能区的产业准入和环境要求,制定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两类产业名录。将陆续出台大气、水、噪声、土壤、固体废物5类地方标准,发布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和建筑工地扬尘及噪声等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指南。
完善考核 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差异化考核
市委常委会第6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重点突出了功能导向,构建了与功能区发展定位相适应的实绩考核体制。其中,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不再考核GDP总量,重点突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共占24分~26分;都市功能核心区的生态环保占13分;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生态环保占15分。
该考核体系涉及环境保护的指标有2项,分别是环境保护五大行动达标率和主要污染物削减达标率,占8.5分~9分。
市政府下达了不同的环保年度目标任务,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重点是大气、噪声污染防治和湖库整治工程,城市发展新区注重留意水污染防治,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重在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市环保局对环境保护考核指标进行了修订完善,环境保护五大行动达标率简化为环境质量和工程、环境管理、社会评价3个部分,主要污染物削减达标率增加了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针对不同功能区的不同定位设置了不同权重的考核分值。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在空气质量方面的考核分值分别为30分、30分、20分、10分、10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考核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20分、30分、30分。进一步简化了考核指标,完善了计分规则,对完成五大功能区域环保重点任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强化基础 提升五大功能区域环境监管能力
根据不同功能区定位,配置差异化的环境监管机构、硬件和人员。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目前正进一步落实乡镇环保机构的主要职责。持续推进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等能力建设,投入约6.5亿元,实施了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和环境监察执法基础数据库建设工程。启动了都市区12个空气自动站增设和都市区以外区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增项改造工作。
启动第三批14个区县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到今年年底各功能区将整体达到环保宣教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环保物联网建设,已实现环境质量监测的智能化、自动化和网络化,基本建成了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物联网络体系。
确保安全 排除五大功能区域环境安全隐患
我市以“四清四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彻查和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目前,“四清”工作结束,已全面启动“四治”阶段任务,将治理50942家污染源的29万个问题。借市环保局和九龙坡区联合开展中梁山“黑作坊”整治的执法经验,全面启动了全市清查取缔“黑作坊”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同时,深入开展饮用水源、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线等专项排查行动。
五大功能区域环境保护取得新成就
我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实施一年来,市环保局在综合分析五大功能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环境容量、资源承载力及面临突出环境问题上,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狠抓环保“六件大事”,助推五大功能区域建设,取得新成就。
环保融合经济发展
上半年全市审批建设项目1722个,涉及总投资2443.6亿元。通过总量减排、环评管理、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实施区域差异化环境经济政策等工作,倒逼经济发展转型,促进了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点项目落地,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传统的化工、轻纺、医药等污染较大的企业占比逐步下降,取而代之的是经济效益高、环境效益好的新型电子商贸、汽车、金融、服务业等,并已逐渐成为重庆市的支柱产业。
同时,持续推进环保搬迁,搬迁企业普遍实现搬大搬强。全面推进电厂和水泥厂脱硫脱硝建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1至8月,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我市都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77天(占总天数的72.8%),同比增加38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8%。上半年都市区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第29位、在4个直辖市中排名第2位、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0位。
按照空气质量老标准评价,1至8月,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各个区县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90%至100%之间的有21个,80%至90%之间的有10个。
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加大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水污染防治力度。目前,长江干流总体水质良好,总体保持在Ⅲ类,我市境内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水质优于上游四川、贵州来水水质,城镇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
基础设施不断健全
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后,进一步加快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目前,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县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全市建成58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398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和937个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51座现代化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能力达352.44万吨/日,垃圾处理能力达1.37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均进入全国前列。
环境民生得到改善
集中力量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推进了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湖库水污染治理和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同时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
主城建成区56个湖库污染治理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2件民生实事之一。截至目前,今年要完成的20个湖库170项工程整治措施,目前已完成81项,正在实施68项。渝中区化龙湖、沙坪坝区大桥水库、九龙坡区蛮坡凼水库、渝北区碧津湖、北部新区八一水库基本完成整治。2015年要完成36个湖库的340项整治措施,目前已完成79项,正在实施82项。
200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也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2件民生实事之一。2013年启动实施了600个连片整治项目,目前,已经全部完成实施方案技术评估,各区县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今年将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今年再启动实施的500个连片整治项目,资金预算已全部下达启动,年内将完成项目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在此基础上,2015-2017年,全市将分别再启动400个、300个和200个行政村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解决民忧,完善投诉网络,畅通投诉渠道,积极为民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市环保局在受理处理12369电话举报投诉外,专门成立网信办,收集处理群众网络投诉。截至今年8月31日,12369共受理群众投诉35388件,处理34420件,共收集网络投诉1125件,除重复投诉和直接帮助咨询回答外,交办处理近700件。同时,做出行政处罚389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3件。
环境安全有效保障
重庆是全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地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保障三峡库区的环境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给重庆的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重庆通过积极构建环境风险防范全过程监管体系,以“事前防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事后管理”为主线,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综合协调,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全过程管理,今年1至8月,妥善处置了易引发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28起,有效保障了功能区的环境安全。
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
经重庆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域建设的意见》。《意见》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新建项目环境准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标准与环境技术政策、环境监管、环境经济政策6个方面提出了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域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
《意见》要求都市功能核心区以提升环境质量和保障舒适人居环境为目标。工业项目“只出不进”,污染物排放总量“只减不增”,着力解决大气、水和噪声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打造“两江四岸”滨水景观,展现美丽山水城市风貌。
要求都市功能拓展区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好“四山”城市生态屏障和“两江”等水域生态廊道为目标,加大对大气、水环境的治理力度,打造现代高品质生态宜居城。
要求城市发展新区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科学利用环境承载力,严格执行环保负面清单制度,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污染治理,保护长寿湖、玉滩湖等重要湿地生态系统,提高区域发展的生态环境容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山水田园城市。
要求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以加强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和武陵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和增加生态产品供给为目标,加强生态涵养、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打造沿江绿色生态走廊,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国水资源战略储备库和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
五大功能区域差异化环保政策,对提升全市生态文明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形成不同区域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的发展格局具有较大意义,将为我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