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建委了解到,从2015年1月1日起,乌市将在西北地区率先实施75%居住建筑节能标准。这意味着,每平方米建筑的年采暖能耗在现有基础上可再降低2.8千克标煤,折合天然气2.4立方米,此举标志着乌市将步入“四步节能”的居住建筑节能新时代。
据介绍,为进一步降低乌市居住建筑能耗,改善室内热环境,同时为乌市“煤改气”提供有利条件,2013年,乌鲁木齐市建委组织编制了《严寒(C)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标准首次纳入给排水、生活热水和电气系统的节能设计,与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相衔接。
同时,结合世界建筑节能发展的趋势,率先提出建筑气密性的概念及要求,并首次在国内引入“建筑能源需求量指标kWh/m2·a)”。该指标与国际使用的能源单位及热计量表一致,可直观表述建筑采暖对能源的年度需求量。
此外,针对目前建筑节能设计缺乏对建筑构造细节的关注,导致实际节能效果达不到要求的现状,增加了以往节能设计中常忽视的变形缝墙、楼梯间出屋面的外门、屋面雨水口等内容,同时强调细节构造要求,有利于提高建筑整体的气密性。
经测算,乌鲁木齐市每年新增70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执行新标准每年可节约天然气1680万立方米,节省燃气费用2301.6万元,减排氮氧化物98吨。节约的天然气可新增236万平方米新建居住建筑供热面积,即三分之一的新建居住建筑供热负荷可由当年节约的天然气供应。
目前,乌市建委正在抓紧开展实施新标准的相关准备工作。下一步乌鲁木齐市将从规划源头加强对新建建筑节能的监管,并加大新建建筑节能检查力度,切实提高竣工验收阶段执行新标准的比例。
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乌鲁木齐市建设和谐宜居城市及天山绿洲生态园林城市发挥关键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