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要求,针对大气污染治理中的电力企业行业特点,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日前组织召开电力行业环保自律协会动员大会,向全市电力企业发出倡议:担当主体环保责任,加强行业环保自律。
据了解,2018年,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4人次,对53家次电力企业进行了日常检查,出具监察报告18份,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电力企业立案处罚16起。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电力企业的日常监管方式主要采取“双随机”抽查模式进行,将全市电力企业列为随机抽查对象,随机选派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同时,徐州还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工作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确保随机抽查名单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同时也有效避免了“任性监管”“人情执法”等问题,营造相对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
自去年底起,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开展电力企业环保驻厂监管工作,采取局领导包挂负责,执法人员3人轮班的方式,对驻厂企业进行24小时驻厂监管,并要求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对电力企业开展监督性检测,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为了促进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号召徐州市电力企业全部签署了“环保自律承诺书”。全市电力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自觉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规定,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排污税征收、预警和应急管理等制度。恪守环保信用,自觉参与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公示环境信息。
据介绍,如违背环保自律承诺,电力企业及相关负责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