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授权(详见2018年4月27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4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9年1月2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3月6日(详见公司2019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该笔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3月6日到期赎回,全部本金及收益于2019年3月6日到账,收到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26.96万元;
2019年1月28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3月6日(详见公司2019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该笔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3月6日到期赎回,全部本金及收益于2019年3月6日到账,收到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28.77万元。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