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5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发布后,时隔三年财政部对其做出了部分调整。政策保持了良好的延续性,在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大方向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扩宽减税范围、适当加严相关指标。重要的修改有:
节能轻型商用车被纳入车船税减半的车型范畴。15版本车船税政策仅扶持节能乘用车和节能重型商用车,轻型商用车的纳入完善了例如城市物流等细分市场的需求。以上海地区为例,目前轻型货车按照整备质量每吨90元缴纳车船税,新政策下节能型轻卡可按照每吨45元缴纳,一辆3.5吨轻卡可节省157.5元。重型商用车政策没有变动,以上海地区为例节能型大型客车单车可以节省约270元车船税费。
提出了18-20年节能型汽车切实可行的燃油消耗目标。以1吨重整备质量的两排及以下座位乘用车为例,2018年需要达到5L/100km油耗水平,较2015年要求降低-5.7%。而19/20年要求则进一步提高,油耗同比降低-4.0%/-6.3%。节能型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在近年的电气化浪潮中并没有受到同等的重视程度,整车企业争先投入新能源车型而节能型汽车则鲜有上市。持续对节能型汽车的税收扶持,有利于在政策上对48V系统、先进发动机、高效变速器、轻量化材料等技术做出方向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