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将有大变化!
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同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水价:居民用水价格将不低于成本水平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量只有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就是三分之一不到。
《意见》提出,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
此外,农业用水占全国用水总量的60%以上,作为用水大户,农业水价也将调整。
《意见》提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将农业水价一步或分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全面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电费:推行居民峰谷电价
根据《意见》,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削峰填谷。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在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销售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峰谷时段,扩大高峰、低谷电价价差和浮动幅度,引导用户错峰用电。
这就意味着,以后在用电高峰时,电价可能就高一些,用电低
垃圾处理: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
《意见》提出要在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重磅!水费、电费将有大变化!扔垃圾以后也要收钱了?
怎么收费呢?
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 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
不仅对城市居民,《意见》同时还提出,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在已实行垃圾处理制度的农村地区,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促进乡村环境改善。
污水:处理费要动态调整
污水处理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不含污水收集和输送管网建设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依据定期评估结果动态调整,2020年底前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大体相当;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并同步开征污水处理费。
《意见》同时还提出,要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在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农村地区,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