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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将征求意见

2018-06-26    来源:中国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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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未来光伏、风电企业的存量项目和新开发项目的投资收益率或要重新进行测算。按照新的意见稿,超过最低保障小时数的发电量或将无法拿到相应的补贴,转而通过核发绿证并出售绿证来获得相应的收益。而绿证的价格不能超过对应的补贴金额,意味着“收入要打一定的折扣”,但好处是可以通过强制配额义务主体购买绿证的方式比等待补贴发放更早的拿回收益。
虽然光伏新政823号文在过去三周里给中国的光伏产业带来了巨大的震动,但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心并未动摇,据了解,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主管部门将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进行了新一轮的征求意见后,在新版文件中,主管部门将更强力得推动配额义务主体消费可再生能源(强制购买绿证的方式),此举或将间接缓解一部分补贴拖欠的压力。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此前在今年3月份对外公开征求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的书面意见。据了解,新一版本的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中,绿色电力证书的作用成为最主要的变化之一:一方面要求“各配额义务主体通过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和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简称”绿证“)履行配额义务”;另一方面,对于超过最低保障小时数的发电量将用绿证代替补贴。
 
新版征求意见稿中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定义未发生变化: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是指国家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能源发展战略及规划,以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为目的,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电力消费规定最低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简称“总量配额”)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简称“非水电配额”)。
 
新版文件中,对义务主体做了说明,由电力销售企业及所有电力消费者共同履行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义务。接受考核的配额义务主体单位包括:电力销售企业、参与电力批发交易的大用户和自备发电企业。上述配额义务主体需要实际消纳可再生电量和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证来履行配额义务。
 
未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按年度制定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并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主管部门进行考核。新版文件还对完不成配额指标考核如何处罚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
 
据了解,新版征求意见稿还对各地区风电、光伏的最低保障小时数做了部分调整。
 
在第二版征求意见稿下,未来光伏、风电企业的存量项目和新开发项目的投资收益率或要重新进行测算。按照新的意见稿,超过最低保障小时数的发电量或将无法拿到相应的补贴,转而通过核发绿证并出售绿证来获得相应的收益。而绿证的价格不能超过对应的补贴金额,意味着“收入要打一定的折扣”,但好处是可以通过强制配额义务主体购买绿证的方式比等待补贴发放更早的拿回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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