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普通地面光伏电站,仍执行‘6·30’政策。各企业可以联系各项目所在地电网公司核实,也可向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处反映情况。”协会有关人士说。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上周五联合发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并自发文之日起对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很多业内人士就此以为所有在建光伏电站都将执行下调后的上网电价,为迎接“6·30”(即今年6月30号前并网的电站仍执行2017年标杆电价的政策)而采取的抢装策略变成无用功。目前看来,至少这一担心可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