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江苏省沿海化工园区整治工作会议上,江苏省决定建立沿海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综合评价指标,完善和提高废气、废水和固废处理排放标准,加强污染物收集、污染物处理、清洁能源供应、智慧监控等四个能力建设。
5月14日,江苏省省长吴政隆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痛定思痛、下定决心,重拳整治沿海化工园区环境污染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举一反三、依法推进。要加强统筹谋划、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沿江、沿海、沿太湖等区域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化工产业是江苏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但全省6300余家化工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处于中低端。《江苏省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介绍,2015年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国产业总量15.37%,继续稳居全国各省市第二位。
该规划介绍,江苏省化学工业以长江为中轴线向苏南、苏北两侧延伸,以沿江区域化工产业带、沿海区域化工产业带、资源开发利用化工产业带为重点。近年来,江苏省以化工园(集中区)为重要载体的产业集聚发展态势明显。全省63家化工园(集中区)支撑起全省化学工业的半壁江山(园区内规模以上化工生产企业数、主营业务收入均约占全省化学工业的50%)。
但该规划也承认,“安全环保及社会压力持续增大”“园区外化工企业生存环境越发严峻”。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持续推进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关闭了2000余家生产规模较小、安全与环保风险较高的化工生产企业。但截至2015年底,全省仍有半数以上的化工生产企业散布在化工园区(集中区)之外。
江苏省沿江地区人口密集、产业密布,资源环境处于紧绷状态。“全省约2/3的重化工产能集聚在沿江两岸,沿江八市废水排放总量占到全省的74%。虽然近年来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但违法案件仍然高发。”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陈志鹏说。
数据显示,江苏省长江沿线分布700多家化工企业,110多个化工码头,年过境危化品超2亿吨,排污口与取水口犬牙交错,陆上风险和水上风险叠加。今年一季度,江苏省入江支流水质同比下降,优Ⅲ比例53.3%,下降16.5个百分点,劣Ⅴ比例20%,上升10.7个百分点,形势不容乐观。
据第记者了解,江苏省环保厅已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沿江八市共抓大保护交叉互查环保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通过交叉互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持续关注、污染排放严重、整治推进滞后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为期1个月集中排查和专项整治。
目前,江苏省环保厅已对大丰区、滨海县、响水县、灌南县、灌云县等地实施区域限批,除民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环评均暂停审批。南京市正通过严控污染、生态修复等方式,全面加强长江岸线保护。泰州市正对江边所有小化工、小船厂进行关停拆除处置。
在划定省级和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基础上,按照生态环境部安排,相关部门正抓紧编制江苏省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以环境质量目标测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
5月中旬,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赴江苏省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调研。连云港化工产业园此前因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整改。李干杰表示,工业企业治理要对标先进,压实责任,确保整治成效。同时,要高度重视化工园区环境风险管控,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江苏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年〕明确,沿江地区重点实施压减、转移、改造、提升计划。从区域、资源、环境、运输、市场等方面综合考虑,有序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和沿江两岸化工企业向有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转移。沿江地区不得新建和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
该实施意见规定,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过剩行业不得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取水和新增授信等业务;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在长江、淮河、太湖流域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从严控制异地搬迁或配套原料项目。染料(包括颜料)、农药、医药及中间体,涂料、印染助剂等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加快推进清洁工艺改造,2018年底前淘汰间歇法、“三废”产生量大且无法安全处置或合理利用的生产工艺与装置。
此外,禁止新建或改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并逐步压缩现有产能、企业和布点,原则上不得新增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生产企业。企业生产装置长期停车、产品市场低迷、技术工艺落后、装置重启存在不可控安全环保问题的,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危化品码头,一律实施关停并转。
江苏省副省长缪瑞林表示,要全面推进整改,该关的要下决心关停,保留的一定要严管到位。要完善环保设施,提升管理水平,逐条逐项改善沿海化工园区环境。要加强部门联动、发动群众参与,强化督察问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实现沿海化工园区脱胎换骨、涅槃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