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要按照省级督导、市县落实、严厉打击、强化监管的总体要求,落实市县两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任及部门监管责任,以有效防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为重点,摸清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分类科学处置排查发现的各类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行为;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生态环境部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督导,分期分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的,将通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机制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