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摸清“家底”是基础也是关键。当前,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正在深入推进。截至4月20日,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全部印发了本省的实施方案。同时,18个试点县市先行制定了普查试点方案,先期开展入户普查工作,为全国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探索了经验。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责任,浙江、河北、西藏、湖南将普查工作纳入了政府考核体系,西藏还纳入党办、政办督查,内蒙古将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为健全制度,吉林、陕西建立普查简报制度,山西、陕西建立月通报制度。河南制定内部职责分工细则,针对部分地区进度滞后问题,向有关地方政府印发督办函。为强化保障,西藏组织农业、水务等部门人员到普查办专职参与工作。四川、湖北、江西积极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山西晋城专门安排市本级普查经费2800万元。海南组成20人“说清海南”项目组指导市县。江西、山西、陕西、安徽、四川等地引入高校师生参与现场调查。湖南、湖北推进第三方机构选聘。
根据进度安排,今年3月至6月要完成清查建库和试点工作,7月进行检查验收,8月至11月完成全面组织入户调查。对于目前进度,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表示,整体进度仍相对迟缓,有的地方问题还比较突出。
如,一些地区重视程度不够,任务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够有力。二是清查工作不扎实,仍有部分省市没有完成名录库补充工作。三是相关保障还不到位。
针对这些问题,此次现场会强调,生态环境部将建立双周调度机制,并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对工作开展好的给予表扬,对工作滞后、工作不落实的公开提出批评,并视情采取督办提醒、约谈通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督导,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