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哪些污染属于应税污染
指《环保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环保税如何计算
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
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免征收环保税的对象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注:超过或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保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申报期限
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规定: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规定:第十八条
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由地税负责征收管理。